血液透析是一种常见的肾脏替代治疗方法,但存在一些禁忌情况。
绝对禁忌证相对较少。其中包括颅内出血或颅内压显著升高且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患者。因为血液透析过程中可能会影响患者的凝血功能和血压,这对于颅内出血或颅内压高的患者来说,可能会加重出血或导致病情恶化,严重威胁生命安全。
休克或低血压且经治疗难以纠正的患者也不适合进行血液透析。血液透析需要建立体外循环,这会导致血液在体外循环管路中流动,相当于短时间内使有效循环血量减少。对于休克或低血压患者,本身循环血量就不足,进行血液透析可能会进一步加重低血压,导致重要脏器灌注不足,引发更严重的并发症,如心、脑、肾等器官功能损害。
此外,严重的心肌病变导致难以纠正的心力衰竭患者也属于绝对禁忌。血液透析过程中血流量的变化和液体的清除等因素会增加心脏的负担,对于心肌病变严重且心力衰竭难以纠正的患者,可能无法耐受这种额外的负担,从而加重心力衰竭,甚至危及生命。
相对禁忌证方面,有严重的心律失常患者,虽然不是绝对不能进行血液透析,但在透析过程中需要密切监测,因为透析可能会影响电解质平衡等,从而诱发或加重心律失常。精神病不合作者也属于相对禁忌,因为血液透析需要患者保持相对安静和配合,不合作的患者可能会导致透析过程中出现管路扭曲、穿刺部位出血等问题,影响透析的顺利进行。还有未控制的严重糖尿病患者,在透析过程中血糖波动可能较大,增加了治疗的难度和风险。另外,晚期肿瘤患者身体状况较差,可能无法耐受血液透析带来的身体负担,也需要谨慎评估是否进行透析治疗。
绝对禁忌证相对较少。其中包括颅内出血或颅内压显著升高且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患者。因为血液透析过程中可能会影响患者的凝血功能和血压,这对于颅内出血或颅内压高的患者来说,可能会加重出血或导致病情恶化,严重威胁生命安全。
休克或低血压且经治疗难以纠正的患者也不适合进行血液透析。血液透析需要建立体外循环,这会导致血液在体外循环管路中流动,相当于短时间内使有效循环血量减少。对于休克或低血压患者,本身循环血量就不足,进行血液透析可能会进一步加重低血压,导致重要脏器灌注不足,引发更严重的并发症,如心、脑、肾等器官功能损害。
此外,严重的心肌病变导致难以纠正的心力衰竭患者也属于绝对禁忌。血液透析过程中血流量的变化和液体的清除等因素会增加心脏的负担,对于心肌病变严重且心力衰竭难以纠正的患者,可能无法耐受这种额外的负担,从而加重心力衰竭,甚至危及生命。
相对禁忌证方面,有严重的心律失常患者,虽然不是绝对不能进行血液透析,但在透析过程中需要密切监测,因为透析可能会影响电解质平衡等,从而诱发或加重心律失常。精神病不合作者也属于相对禁忌,因为血液透析需要患者保持相对安静和配合,不合作的患者可能会导致透析过程中出现管路扭曲、穿刺部位出血等问题,影响透析的顺利进行。还有未控制的严重糖尿病患者,在透析过程中血糖波动可能较大,增加了治疗的难度和风险。另外,晚期肿瘤患者身体状况较差,可能无法耐受血液透析带来的身体负担,也需要谨慎评估是否进行透析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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