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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破格晋升条件

2012-02-09 16:23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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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破格晋升条件:

不具备评审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和主任医(药、护、技)师任职资格规定的学历条件的人员,在具备以上评审条件的基础上,还必须具备以下:属乌鲁木齐地区(不含乌鲁木齐县)的卫生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中5项中的3项;地、州级的卫生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中5项中的2项;县(含乌鲁木齐县)及县以下的卫生技术人员备下列条件中5项中的1项,可"破格"推荐、评审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和主任医(药、护、技)师任职资格。

(一)任现职以来,获省、部、委(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科学发明奖)二等奖以上,或厅(局)级一等奖以上的本专业项目主要贡献者(以成果鉴定书和奖励证书为准,限前五名)。

(二)任现职以来,在国家级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其中1篇第一作者)以上,正高3篇(其中2篇第一作者)以上;或在省级以上的刊物上发表4篇(其中2篇第一作者)以上,正高5篇(其中3篇第一作者)以上。

(三)任现职以来,主持或参加并完成过自治区厅(局)级以上的科研项目(限前五名)。

(四)任现职以来,正式出版过专著、译著,或合著过本专业书籍(主编、副主编)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五)任现职以来,有本专业的发明专利,或提出的革新措施能解决本地区本专业重大疑难问题,经省级同行专家(3人以上)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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