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方案
APP下载

扫一扫,立即下载

医学教育网APP下载
手机网
公共卫生职称手机网

公共卫生职称

微 信
医学教育网微信公号

官方微信med66_cdel

搜索|
您的位置:医学教育网 > 公共卫生职称 > 复习资料 > 正文

食醋卫生标准-公卫主治医师考试辅导

2015-11-20 14:39 医学教育网
|

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了公卫主治医师考试大纲中部分内容,希望对参加考试的考生有所帮助。

本标准适用于酿造食醋和配制食醋。

食醋:以粮食、果实、酒类等含有淀粉、糖类、酒精的原料,经微生物酿造而成的液体酸性调味品。

酿造食醋:单独或混合使用各种含有淀粉、糖的物料或酒精,经微生物发酵酿造而成的液体调味品。

配制食醋:以酿造食醋为主体,与冰乙酸(食品级)、食品添加剂等混合而成的调味食醋。

编辑推荐
考试辅导
题库软件
公共卫生职称考试题库软件(中/高级)
公共卫生职称考试题库软件

题库设计紧扣考试大纲、考试教材、考试科目。符合公共卫生职称考试题型与考试科目,考试资料丰富,免费试用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