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公卫助理医师《执业医师法》常考察知识点,相信是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湖南、浙江、福建、山东、河北、山西、安徽、江苏、辽宁、江西、吉林、湖北、广东、广西、宁夏、四川、河南、甘肃、陕西、西藏、海南、黑龙江、贵州、内蒙古、青海、云南、新疆、兵团公卫执业助理医师考生关注的事情,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内容如下:
【卫生法规】
《执业医师法》规定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期限是3个月至
A.5个月
B.6个月
C.7个月
D.8个月
E.9个月
【答案】B
【答案解析】《执业医师法》规定,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3至6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允许其继续执业;对考核不合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推荐阅读:
以上是“2021年公卫助理医师《执业医师法》常考察知识点”,希望对考生复习有所帮助,更多辅导资料、模拟试题尽在医学教育网公卫医师栏目。

学员讨论(0)














扫一扫立即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