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大家更好地掌握公卫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法律责任相关考点,医学教育网编辑将“法律责任——公卫执业助理医师易错易混淆考点”具体资料整理如下:
(1)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由发给证书的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吊销;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学教育网版权所有,转载必究〗
推荐阅读:
免费题库!2019年公卫执业助理医师16个考试科目知识点测试精讲汇总
“法律责任——公卫执业助理医师易错易混淆考点”的内容,由医学教育网编辑整理搜集,希望对正在备战公卫医师考试的人提供帮助,更多备考资料干货,敬请关注医学教育网公卫执业/助理医师栏目。

学员讨论(0)
相关资讯
- · 【查分答疑】2024年公卫医师考试成绩查询常见问题&集中答疑
- · 医学教育网公卫助理医师考试:《答疑周刊》2024年第16期
- · 医学教育网公卫执业医师考试:《答疑周刊》2024年第16期
- · 医学教育网公卫助理医师考试:《答疑周刊》2024年第15期
- · 医学教育网公卫执业医师考试:《答疑周刊》2024年第15期
- · 医学教育网公卫助理医师考试:《答疑周刊》2024年第14期
- · 医学教育网公卫执业医师考试:《答疑周刊》2024年第14期
- · 医学教育网公卫助理医师考试:《答疑周刊》2024年第13期
- · 医学教育网公卫执业医师考试:《答疑周刊》2024年第13期
- · 医学教育网公卫助理医师考试:《答疑周刊》2024年第12期













扫一扫立即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