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客服电话:010-82311666
APP下载
扫一扫,立即下载
医学教育网APP下载

开发者:北京正保医教科技有限公司

苹果版本:8.7.0

安卓版本:8.7.0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

正保医学教育网医师资格_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热门资讯,实时推送
Yishimed66
正保医学教育网医师资格_微信视频号
官方视频号
免费直播,订阅提醒
微信扫码即可关注
正保医学教育网医师资格考试指导老师
考试指导老师
备考规划,专属指导
微信扫码添加老师
正保医学教育网_官方抖音号
官方抖音号
分享更多医考日常
抖音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医学教育网 > 临床助理医师 > 考试经验

所有医师注意,这5种行为将会被吊证!

2021-04-13 16:14 来源:医学教育网
打印
字体:

所有医师注意,这5种行为将会被吊证!医学教育网小编搜集整理如下:

非法行医是指无医生执业资格从事诊疗活动,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和擅自开业从事诊疗活动。

根据非法行医罪相关司法解释,以下5种情形可构成非法行医罪:

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2.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3.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4.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5.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基层医生非法行医主要有5种类型

情况一:家中行医

基层医生在自己的家中给患者看病,要分两种情况。

1.本地有固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且在家中行医未使用本机构收费凭据自己私自收费,也未使用本机构统一配备的药品,应当视为非法行医。

2.本地区没有固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基层医生在自己家中行医,使用本机构收费凭据进行合法收费,且使用的也是本机构的统配药品,是合法合规的。

但是,在基层医生家中,因条件所限,没有急救设备,容易发生医疗事故,应责令改正。

情况二:本地区外出诊

到外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以外的地区)提供家庭服务的也被视为非法行医。

在执业证书上注册的范围就是活动范围,一般来说可以在本村提供诊疗和公卫服务等。

情况三:未变更执业地点在另一个医疗机构行医

随着基层医疗机构不断发展,基层医生因工作需要,可能会由一个机构调任到另一个机构执业。

这里要注意的是,大家要及时更改执业地点,否则将由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情况四:在其他医疗机构行医

比如基层医生擅自到医院、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进行执业。

情况五:在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地点行医

这一种类型属于明知故犯,近年来各地打击“黑诊所”的力度不断增强。一方面,基层医生个人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时,不能开办医疗机构。

另一方面,医生在非医疗机构进行地点执业,一旦出事后果比情况四更为严重。

非法行医惩处的法律依据

打击非法行医的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归纳为以下6项:

下文所有患者身体健康损伤等级,均有明确法律条款规定。

1.《刑法》

《刑法》第336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执业医师法》

《执业医师法》第39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44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24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4.《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77条规定,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有下列情形:

(1)因擅自执业曾受到过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处罚

(2)擅自执业的人员为非卫生技术专业人员,擅自执业时间在三个月以上。

(3)给患者造成伤害,使用假药、劣药蒙骗患者。

(4)以行医为名骗取患者钱物,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任一情况发生,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5.《中医药法》

《中医药法》第59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当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基本医疗与卫生健康促进法》

《基本医疗与卫生健康促进法》第99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违反本法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十五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推荐阅读:

2021年临床助理医师技能辅导视频,免费送!

2021年临床助理医师内、外科复习要点及预估分值占比

临床助理医师技能备考在即!抓紧时间备齐这本书

2021年临床助理医师医考爱打卡第三阶段开启

以上是”所有医师注意,这5种行为将会被吊证!“的内容,希望对考生备考有所帮助,预祝考生顺利通过2021年临床助理医师考试。

题库小程序

学员讨论(0
  • 免费试听
  • 免费直播
  • 辅导课程
2024中医医师入学摸底测试解析

张钰琪老师 2024-02-27 19:25--21:00

回看
2024医考报名后如何安排复习时间

张钰琪老师 2024-01-30 19:25--21:00

回看
2026年备考方案,供你选!
精品题库
  • 密题库会员
  • 题库小程序
  • 医考爱打卡
临床助理医师密题库会员
多维练习模式
仿真模拟实战
专业解析+答疑
智能学习工具
原价:¥129-299
复购¥103.2-239.2
查看详情
医学题库小程序
正保医学题库

· 每日一练 巩固提升

· 仿真试卷 实战演练

· 组队刷题 互相激励

查看 更多免费题库
医考爱打卡
医考爱打卡

· 每天一个知识点

· 配套精选练习题

· 随时记录打卡心情

查看 更多免费题库
图书/资料
  • 精品图书
  • 免费资料
  • · 考点回顾
  • · 考情分析
  • · 备考建议
  • · 思维导图
  • · 基础测评
  • · 高频考点
立即领取
学习社区
  • 备考交流
  • 微信
  • 视频号
拒绝盲目备考,加学习群共同进步!
寻找学习搭子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