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扫一扫,立即下载

医学教育网APP下载
微 信
医学教育网微信公号

官方微信hushimed66

搜索|
您的位置:医学教育网 > 护士资格 > 护士其他信息 > 正文
RSS | 地图 | 最新

护士可以开诊所吗?

2010-07-07 10:38 医学教育网
|

  护士可以开诊所吗?护士可以开诊所需要的条件?针对近期网友对“护士可以开诊所吗?”问题的需求量增加,医学教育网特搜集护士可以开药店的条件给大家借鉴,内容见下: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二章申领《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第五条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应符合当地常住人口数量、地域、交通状况和实际需要的要求,符合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并符合以下设置规定:

  (一)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二)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有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质量负责人应有一年以上(含一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

  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以及农村乡镇以下地区设立药品零售企业的,应当按照《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15条的规定配备业务人员,有条件的应当配备执业药师。企业营业时间,以上人员应当在岗。

  (三)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情形的;

  (四)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以及卫生环境。在超市等其他商业企业内设立零售药店的,必须具有独立的区域;

  (五)具有能够配备满足当地消费者所需药品的能力,并能保证24小时供应。药品零售企业应备有的国家基本药物品种数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结合当地具体情况确定。

  国家对经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预防性生物制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

  第三章药店零售

  第九条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零售药店必须具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

  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零售药店必须配备驻店执业药师或药师以上药学技术人员。

  《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执业药师证书应悬挂在醒目、易见的地方。执业药师应佩戴标明其姓名、技术职称等内容的胸卡。

公众号

相关资讯
距2024年护士资格考试还有

编辑推荐
免费资料

免费领取

网校内部资料包

立即领取
考试辅导
直播课
【预告】2024护士考前金题点睛班公开课
【免费直播】首节免费听!2024护士考前金题点睛班公开课

直播时间:2月23日

嘉宾:章一芹老师

针对人群:24护士考生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