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扫一扫,立即下载

医学教育网APP下载
微 信
医学教育网微信公号

官方微信med66_weisheng

搜索|
您的位置:医学教育网 > 继续医学教育 > 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 > 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政策动态

温州市出台四项措施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和科研

2005-05-13 18:02 医学教育网
|

  为进一步推动温州市医学科研和继续医学教育的发展,切实提高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素质,温州市卫生局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和医学科研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医学科研、继续医学教育与职称晋升挂钩。从2005年起,对晋升正、副高专业技术职务者提出了提高医学科研课题的要求。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如:晋升正高级职务:市属医疗卫生单位、三级乙等及以上医院的卫生技术人员,要求任现职以来获得局级(含)以上课题(课题组第一负责人)1项,并在任现职期间已经结题通过验收(评审);各县(市、区)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要求任现职以来获得县级(含)以上课题(课题组第一负责人)1项,并在任现职期间已经结题通过验收(评审),凭立项课题所属主管部门验收(评审)证书作为晋升条件之一。对民营医院的卫生技术人员,医学科研课题要求按医疗机构登记注册管辖范围参照《通知》规定执行。

  《通知》要求,所有医疗卫生单位申报评审高级卫生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都须按规定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或中医药继续教育,每年须取得Ⅰ类学分5-10分,五年内累计25-50学分;Ⅱ类学分15-20学分,五年内累计75-100学分;不能跨年度计算,同时五年内须取得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10分以上。未取得规定学分者,不得申报评审高级卫生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正高级卫生技术人员未按规定取得相应学分者,不能续聘。

医疗卫生招聘公众号

编辑推荐
考试辅导

回到顶部
折叠
您有一次专属抽奖机会
可优惠~
领取
优惠
注:具体优惠金额根据商品价格进行计算
恭喜您获得张优惠券!
去选课
已存入账户 可在【我的优惠券】中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