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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转发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补充申报2009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和《关于申报201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2009-06-16 15:20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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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继续医学教育办公室文件

承继医教办字[2009]第3号

  关于转发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补充申报2009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和《关于申报201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驻市有关医疗单位:

  现将河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下发的《关于补充申报2009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和《关于转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1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各县区、各单位按照省通知要求,发挥自己的学科优势,积极组织申报。各县(区)卫生局请将此文件下发到各医疗卫生单位,并组织好项目上报工作。省级项目务于2009年7月5日前,国家级项目务于8月31日将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报市继续医学教育办公室审核汇总后统一上报,同时国家级项目在规定网址上做好申报项目数据的上传,评审费直接汇至省继续医学教育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2010年申报市级继续医学教育、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请各单位按每年程序正常申报,补报2009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截止日期2009年8月30日。

  联系电话:2158076 2150456

  联系人:李延华 刘云平

  附:省继医教委

  1.《关于补充申报2009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2.《关于转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1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转发 申报 省级国家级项目 通知

  抄报:省继续教育办公室市卫生局科教科

  承德市继续医学教育办公室2009年6月26日发河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通知)

冀继医教委发[2009]20号

  关于补充申报2009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各市卫生局、省直医疗卫生单位、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有关学会、其他有关单位:

  为丰富我省继续医学教育资源,满足基层卫生专业人员继续教育需求,现开始补充申报2009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工作,对项目的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内容及要求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注重项目的先进性、针对性和实用性。

  省级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项目内容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并有一定的专长或研究成果。

  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按6小时授予1学分,望各单位严格计算所需授课学时数及拟授学分数。

  二、项目申报程序各市属单位的申报工作由继续医学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申报表一式三份;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申报表一式二份。为保证项目质量,各市、各单位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查项目内容,合格后统一报河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保定市裕华东路342号河北大学医学部院内;邮编:071000;联系电话:0312-5079045)。

  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不收取评审费用。

  申报表必须打印(A4纸)。严格按《河北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格式填写,此表可在河北卫生科教网下载。

  三、学科要求2009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的学科专业:基础医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眼耳鼻喉科学、口腔医学、护理学、医学检验学、药学、医学影像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学、急诊学、全科医学。不受理中医和中西医结合两专业项目。

  四、项目申报时间为保证我省下半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的开展,申报时间截止到2009年7月10日,请各市、各单位抓紧时间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河北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

河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二○○九年六月十二日

河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通知)

冀继医教委发[2009]21号

关于转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1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卫生局,省直医疗卫生单位,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有关医药学会:

  现将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1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201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工作,要注意申报项目的质量,保障我省201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批准数量。

  2010年新申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时间为2009年7月15日至9月15日,申报备案项目时间为2009年7月15日至2010年1月15日,各申报单位要按照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项目的通知要求,在网上做好新申报项目的申报工作以及备案项目的执行情况反馈和备案工作,各市、各单位于9月10日前上传申报项目的数据,并按通知要求将文字形式的申报表或备案表一式两份,连同评审费寄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保定市裕华东路342号河北大学医学部院内,邮编:071000,联系电话:0312-5079045,收款人:郝岩君),为防丢失,申报表或备案项目材料请不要以平信方式邮寄。2009年9月15日我办集中报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项目评审部。

  通过《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进行项目的执行情况汇报时,要注意参阅操作说明和相关提示,尤其是使用系统提供的Excel模板建立学员通讯录,要及时汇报,否则该项目次年将不允许备案。

  卫生部面向农村和基层推广适宜技术十年百项计划(十年百项)申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今年需进行网上申报,项目单位可直接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办公室项目评审部申领网上账户。

  河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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