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卫生局、长白山管委会社管办及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厅直医疗卫生单位,有关高校附属医院,有关学(协)会:
为做好2010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新报项目、备案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地、各单位认真做好项目的申报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为2009年8月1日至10月30日。请各地、各单位严格按照起止时间按时报送。
二、申报2010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学科专业包括:基础医学(基础形态和基础机能)、临床内科学(含传染病学科和精神卫生学科)、临床外科学(含麻醉及皮肤、性病学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医学、影像医学、急诊学、医学检验、全科医学与康复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
三、申报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重视项目申报工作,充分认识到举办项目对提高学科专业水平,培养和锻炼师资队伍,提高卫生技术人员综合素质和能力的作用,积极动员部署,要组织对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使其明确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的要求,了解及掌握《吉林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和《吉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二)各市州医疗卫生机构申报的项目要经市州卫生局或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审核;厅直医疗卫生机构、学(协)会申报的项目经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吉林大学所属各医院申报的项目,要经吉林大学医务处审核。各级职能部门要认真负责组织,指导到位,积极申报,并对申报的项目从形式到内容进行把关,保证项目的质量。
(三)要认真填写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按表中所列项目逐一填写,专家进行项目评审主要依据申报的文字材料,所以填好项目申报表是至关重要的。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表填写内容须打印。所列内容必须实事求是、逐项认真填写,文字表述要准确、完整、简洁,符合各个要素的要求,经申报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方可上报。
2、申报项目内容在体现新理论、新知识、新方法和新技术同时,还要具有先进性、针对性、实用性。
3、项目举办方式有:学术讲座、学术会议、专题研讨会、培训班、学习班等。
4、授课内容要与题目相符,与授课时限及参会专业人员相符,要实事求是填写,授课教师要有本人签字。
5、教学时数为实际授课时数,不包括开班典礼及与教学无关的时间。
6、学分计算方式:省级项目为每6课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1小时授予1学分。按规定半天按3学时计算,1天按6学时计算。
(四)备案项目
备案项目为当年已批准并举办的项目,拟在第二年继续举办的项目,备案项目只能申报一次。如2009年已批准并举办的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在2010年继续举办,在申报项目时只需填写《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见附件2),并附有已办项目的通知、日程、签到、教材(讲义)及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汇报表等材料一并报送。当年没有举办的项目视为自动取消,第二年举办应重新申报。
《吉林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申报单位拟举办3个以上项目,须填写《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一览表》(见附件3)电子、纸质各一份。市州卫生局、吉林大学及相关申报单位,统一汇总申报材料,上报到省继续医学教育办公室(每周三为报送材料时间)。
四、新申报2010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评审费每项为100元,备案项目为40元。请各市州卫生局、各有关单位主管部门将申报材料及评审费(外地单位可直接电汇)一并报送至吉林省医学会,。如评审费未到,视为自动放弃申报项目。附件可自行复印。此通知及附件可在吉林省卫生厅科教处和吉林省医学会网站下载。
五、联系方式:
吉林省医学会(长春市建政路971号)130061
联系人:丛越立E-mail:jijiao2006@126.com
电话:(0431)88929294
开户行:工行人办
户名:吉林省医学会
帐号:4200220309200136373(请注明继教项目评审费)
附件:1、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
二〇〇九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