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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2006-11-27 16:50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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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人事、卫生、教育、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国家人事部、卫生部、教育部、财政部、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国人部发〔2006〕69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现就加强我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紧紧抓住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三个重要环节,建立和完善城市社区卫生人才培养体系和培养机制,全面提高城市社区卫生服务队伍的素质,努力实现人才培养的可持续发展,为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服务,为城市社区卫生发展服务,为社区卫生事业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2、目标任务。大力加强我省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健全社区卫生人才培养体系;完善全科医师、护士等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制度;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的聘用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引导、组织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和大中型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逐步在社区建立一支以全科医学为主体,包括中医、西医、公共卫生、护理、药学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社区卫生管理人员的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制度。

  二、健全和完善社区卫生人才培养体系

  3、加强全科医学、社区护理学教育和学科建设。高等学校要充分发挥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方面的优势,整合教学资源,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制定全科医学、社区护理学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在人员编制、职称评聘、工作量考核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鼓励高水平临床教师和临床专家承担全科医学教学任务,参与社区卫生人才培训。有条件的高等学校要举办全科医学研究生学位教育,培养全科医学师资和学科带头人。支持全科医学、社区护理学学科建设与发展,省级医学院校要成立全科医学/家庭医学系、社区护理学系,将该类学科纳入学校重点学科建设整体规划之中。加强医学生的全科医学和社区护理学科教育,将医学生的全科医学知识教育与技能培养作为一项基本任务,在向医学类专业开设全科医学概论必修课程的基础上,积极将全科医学基本理论教育和技能培养融入教学全过程之中。安排学生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2~4周的毕业实习,为医学院校毕业生进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打好基础。护理学本、专科专业教育要开设社区护理学课程。加强全科医学、社区护理学教材建设,进一步完善临床教学和社区实习的配套教材。制定为社区医师提高专业学历的倾斜政策,探索采取定向培养方式,为社区医生学历教育开辟渠道,力争到2010年有80%的社区医生达到大专以上专业学历。

  4、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岗位培训。制定相关培训规划,采取多种形式,对已经从事或由其他医疗机构转入社区开展卫生服务工作的有关专业人员采取脱产或半脱产的方式进行符合社区卫生服务要求的岗位培训。进一步完善全科医学岗位培训网络,利用远程医学教育形式,加快岗位培训步伐。培训结束后,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考试考核。考试考核结果与岗位聘用挂钩,确保所有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达到相应的岗位执业要求。到2008年,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岗位培训率达到80%,2010年达到100%.要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有针对性地确定培训内容,注意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中医药知识与专业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5、积极开展全科医学规范化培训工作。全科医学规范化培训是全科医师培训的主要渠道,到2010年逐步建立健全全科医学规范化培训制度。2007年启动全科医学规范化培训工作,鼓励有志于社区卫生服务的医学专业(含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学)本科毕业生参加为期三年的全科医学规范化培训,培训期间,培训对象与培训基地所在的医院签订培养协议,培训对象档案寄存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培训时间计入工龄。

  6、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全省各级卫生行政、人事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省卫生厅、省人事厅《关于继续医学教育的实施意见》(闽卫科教〔2002〕290号),大力开展具有全科医学特点的、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针对性和实用性强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采用多渠道、多方式开展继续医学教育。落实继续医学教育考核制度,将城市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医学教育的基本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其每年参加与本专业相关的继续医学教育的学分数不低于25分,每一任职周期参加全科医学继续教育应达60学时(折合10学分,可计入继续医学教育总学分内)。

  7、推进培养能力建设。采用多种途径和手段,加强全科医学师资培养。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要将全科医学和社区护理学师资培养列入教师培训计划。选拔优秀的全科医学规范化培训对象到卫生部认可的培训基地进行培养,作为今后开展全科医学规范化培训的师资力量。加快社区卫生人才培养临床和社区基地建设,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设一批能体现全科医疗服务模式以及防治结合特点的示范性社区卫生人才培养临床和社区基地,发挥其对社区卫生人才培养的示范作用。到2010年在全省每个地级市遴选建设至少1个三级医院及1-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全科医学临床、社区培训基地。加强教材建设,组织编制一批高质量的适合不同层次人才培养需要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学等教育培训教材。

  8、提高社区卫生人才队伍职业道德。要加强社区卫生人才队伍的医德、医风教育,使社区卫生人才队伍确立全心全意为社区居民服务的意识,树立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文明行医的卫生行业新风尚。加强职业技能和医患沟通技能的训练,为社区居民提供及时、便捷、人性化的医疗卫生服务。

  三、完善全科医师、护士等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制度

  9、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全科医学为主体,包括中医、西医、公共卫生、护理、药学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晋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0、完善全科医师任职资格制度。对在社区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医师,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规定执业。凡符合相关条件并取得全科医学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的临床类别、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中级考试,取得相应类别的全科主治医师资格。非全科医学专业的主治、副主任及主任医师经过有针对性的全科医师转岗培训,经考核合格,由设区市以上政府卫生行政、人事行政部门认定后,可转为相应资格的全科医师,按照有关规定变更执业范围后,在社区从事全科医学工作,在晋升上一级资格时,前后年限合并计算。根据国家关于建立全科医学专业高级任职资格制度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全科医学专业高级职称评聘工作。

  11、完善在社区从事护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制度。社区护理人员的初、中级任职资格通过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护理学专业考试获得;经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合格,作为岗位聘用的条件之一。在护理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的有关政策规定中进一步体现社区护理的要求和特点。

  四、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聘用制度

  12、科学合理设置岗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根据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岗位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按照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需要,进行岗位设置。各个岗位要有明确的岗位名称、工作任务、工作标准、职责范围和任职条件。使岗位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相协调。

  13、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2〕162号)精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面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单位与职工双方要按照国家、省关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按照岗位需要和职责要求,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聘用的各类人员都要签订聘用合同,有法定执业资格要求的岗位,受聘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

  14、建立健全岗位考核制度,加强对受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考核,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岗位考核以专业水平、工作绩效和接受服务居民的满意度为主要标准,实行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聘期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或者调整岗位,以及晋级、选优、评先的依据。

  15、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制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编制内补充工作人员应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和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精神,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以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以及经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人员,或从省外海外引进紧缺急需人才。

  16、探索建立人员退出机制,完善相关的辞聘、解聘制度。对于符合辞聘、解聘条件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关系。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受聘人员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以调整其岗位,并对聘用合同做出相应的变更。对不同意调整岗位,或者虽然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无法胜任工作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以与之解除聘用关系。

  五、吸引和稳定社区卫生人才队伍

  17、吸引和鼓励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本科以上医学专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护理专业毕业生进入公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并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签订四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可适当提高待遇。

  18、采取有效措施吸引稳定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各地要制定配套政策,积极吸引医院中的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满2年的医师和护师,经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后,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改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入分配制度,实行以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为主要内容的收入分配办法,使工作人员的收入与其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紧密联系起来,加强和改善工资总额管理,对公益目标任务完成好、考核优秀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适当增加绩效工资总量。

  19、加强人员和技术交流。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鼓励和组织大中型医院、预防保健机构的高、中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副主任医师以上每年1~2周,主治医师任职周期累计不少于3个月,其服务时间可按规定作为晋升前医师下乡累计时间;要有计划地组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到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进修学习、参加学术活动,每一任职周期累计不少于半年,提高社区卫生技术人员的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鼓励城市业务水平较高、身体状况较好的退休中高级卫生技术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为他们开展服务提供便利,享受与业务情况相应待遇,原单位应保持其退休待遇不变。

  六、加大投入力度

  20、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人才培养补助机制,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人才培养专项经费。省级财政将社区卫生服务人才培养和乡村医生培训统筹考虑,参照乡村医生培训的标准对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培训实行补助;市、区(县)财政也应对社区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给予适当补助。

  七、切实加强社区卫生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

  2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是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一项重大基础性工作和紧迫任务,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精心组织,要在制定社区卫生发展规定时,把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一个重要部分。各级政府人事、卫生、教育、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沟通协作,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每两年开展不少于一次的督导检查,总结经验,完善提高。

  22、稳步推进,务求实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任务重,政策性强,各地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从紧密结合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实际,明确本地区工作目标要求,提出工作进度,突出重点,稳步推进。要狠抓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取得实效。

福建省人事厅

福建省卫生厅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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