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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考区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方案

2010-06-02 18:23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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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20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湖北考区考务工作,增强工作计划性,根据《农业部20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安排》(农医发〔2010〕14号)要求,结合湖北考区实际,现将湖北考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各阶段工作任务、时间安排、责任单位明确如下。

  一、部署发动阶段

  (一)明确考区与考点考试管理机构

  1、成立考区考试领导小组。根据《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农业部第1145号公告),和《农业部20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安排》,成立湖北考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领导小组,万卫东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张纪林副局长、王兵纪检书记、周勇总兽医师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局兽医政药政处、局办公室、计划财务处、人事教育处、局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处、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

  湖北考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实施湖北考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

  2、设立考区考试办公室。湖北考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领导小组下设考区考试办公室,考区考试办公室局兽医政药政处,局兽医政药政处陶德正担任考区考试办公室主任,李均文担任考区考试办公室副主任。

  局兽医政药政处负责考区考试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考区考试办公室的职责:(1)制定本考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具体措施;(2)负责本考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管理;指导考点办公室工作;(3)接收或者转发报名信息、试卷、答卷、答题卡、成绩单、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等;(4)复核考生报名资格;(4)生成并核发准考证;(5)处理考试期间本考区发生的突发重大事件和违纪违规行为;(6)负责本考区考试费标准制定、收取以及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核考生考试考务费的退还等工作。

  完成时间:考区考试管理机构的设立应在2010年4月10日前,各考点(市州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考试管理机构的设立应在2010年4月20日前。

  责任单位:局兽医政药政处负责文件起草和送签,局办公室负责文件审核和印发,局人事教育处负责工作人员调配。各考点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各点考试管理机构的设立并报考区考试办公室备案。

  (二)动员部署

  工作任务:省和市(州)畜牧兽医部门分别召开兽医医政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兽医从业、动物诊疗、兽医系统实验室管理等各项工作。全省兽医医政工作会议参会人员为市州畜牧兽医局分管领导和兽医(医政)科负责人。

  完成时间:2010年4月20日前。

  责任单位:省畜牧兽医局兽医政药政处、各市(州)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三)办理收费许可

  工作任务:1、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9〕71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3104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工作的通知》要求,向省财政、物价部门申请核定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办理收费许可证。

  完成时间:2010年4月20日前。

  责任单位:省畜牧兽医局兽医政药政处、局计划财务处。

  2、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和要求,制定和印发《湖北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完成时间:2010年4月20日前。

  责任单位:省畜牧兽医局计划财务处,局兽医政药政处。

  (四)宣传发动

  工作任务:1、印制和发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管理手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生指导手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表》、《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宣传手册》。

  完成时间:2010年6月10日前。

  责任单位:省畜牧兽医局兽医政药政处。

  2、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平面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向兽医院校、动物诊疗机构、乡镇畜牧兽医站和规模养殖场等广泛宣传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要求、内容、方式和步骤等,使相关人员对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有更深层次的了解和认识。

  完成时间:2010年3-7月。

  责任单位:省畜牧兽医局办公室、局兽医政药政处,各市(州)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二、基础建设阶段

  (一)完善考区考试管理规章制度

  工作任务:根据农业部兽医局、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下发的考试考务管理规章制度,结合本考区实际,制定落实措施,完善考试考务管理、违纪违规处理、考试保密、应急预案等管理办法和措施,转发或制定考试工作办法与措施等规范性文件。

  完成时间:2010年5-6月。

  责任单位:省畜牧兽医局兽医政药政处。

  (二)建设考务信息系统

  工作任务:1、配置考务信息系统终端所需硬件设施设备;

  时间安排:2010年5月30日前完成。医 学 教育网搜集整理

  责任单位:省畜牧兽医局计划财务处、兽医政药政处。

  工作任务:2、安装执业兽医考试网络考务管理应用操作系统和统计分析软件,配合做好考务管理应用操作系统和统计分析软件安全测试和试运行。

  完成时间:2010年5月30日前完成。

  责任单位:省畜牧兽医局兽医政药政处。各市(州)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三)考务工作培训

  工作任务:1、接受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办公室对考区考试办公室负责人和考务工作人员考务管理工作培训;

  2、拟定考区监督员、机要员,考点主考、副主考、巡考员、监考员、机要员、其他考务人员。

  3、按照要求开展对考点和报名点考务工作人员进行考试报名、考务管理等工作培训。

  完成时间:2010年4-9月

  责任单位:省畜牧兽医局兽医政药政处,各市(州)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三、组织实施阶段

  (一)组织考生报名、确认与汇总上报报名信息

  工作任务:按照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考试公告要求。

  1、组织考生在网上报名。

  2、按农业部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考区、各考点和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将考生信息汇总报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3、收取报名费。

  4、配合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维护报名网络,确保网络安全畅通。

  完成时间:2010年6-7月

  责任单位:省畜牧兽医局兽医政药政处,各市(州)、县(市、区)畜牧兽医局

  (二)安排考场

  工作任务: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确定考点,组织考点安排考场,按照农业部规定编排准考证,并将考点、考场情况报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完成时间:2010年7月

  责任单位:省畜牧兽医局兽医政药政处,各市(州)畜牧兽医局。

  (四)发放准考证

  工作任务:考区打印准考证,将准考证逐级发放到考生手中。

  完成时间:2010年9月

  责任单位:省畜牧兽医局兽医政药政处,各市(州)、县(市、区)畜牧兽医局。

  (五)考试考务培训

  工作任务:组织对巡视员、监督员、巡考员和监考员等考务人员进行培训。

  完成时间:2010年9月

  责任单位:省畜牧兽医局兽医政药政处,各市(州)畜牧兽医局。

  (六)接收和分送试卷

  工作任务:考区接收试卷,下发到考点。

  完成时间:2010年10月

  责任单位:省畜牧兽医局办公室、兽医政药政处,各市(州)畜牧兽医局。

  (七)组织考试

  工作任务:考点负责接收试卷,组织考试;考试结束后,回收本考点的试卷、答卷和答题卡,销毁试卷,同时将答卷、答题卡和备用卷上交考区。

  完成时间:2010年10月

  责任单位:省畜牧兽医局、市州畜牧兽医局。

  (八)回送答卷和答题卡

  工作任务:考区负责收集本省(市、区)考生答题卡回送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销毁试卷和备用卷,

  完成时间:2010年10月

  责任单位:省畜牧兽医局兽医政药政处

  (九)查询考生考试成绩

  工作任务:接收本考区考生考试成绩,并发送各给考点,考点发送到考生。同时组织考生上网查询成绩。

  完成时间:2010年12月

  责任单位:省畜牧兽医局兽医政药政处,各市(州)畜牧兽医局。

  (十)发放资格证书医学 教育网搜集整理

  工作任务:接收考试合格人员的执业兽医资格证书,负责将证书发到考点,考点负责将证书发给考生。

  完成时间:2011年1月

  责任单位:省畜牧兽医局兽医政药政处,各市(州)畜牧兽医局。

  四、总结评估阶段

  工作任务:对照试点工作方案及有关要求,对考试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及时将总结报农业部兽医局。

  完成时间:2011年3月

  责任单位:省畜牧兽医局兽医政药政处,各市(州)畜牧兽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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