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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医科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简章

2022-09-19 17:39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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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医科大学发布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简章,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收类型

(一)硕士学位研究生: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二)博士学位研究生: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二、学习方式及年限

(一)学习方式:全日制。

(二)基本学习年限:硕士研究生为3年,直博生一般为5年,根据学业完成情况可申请适当延长。

三、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五)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六)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具体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公示备案为准;

(七)符合申请专业的报考要求(详见专业目录“备注”栏);

(八)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六级考试成绩≥425分)。

四、接收专业与规模

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专业详见《温州医科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和《温州医科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拟接收推荐免试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人数不超过我校本年度全日制硕士生招生规模的50%,各专业均留出一定比例招生计划用于招收统考考生;拟接收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人数不超过我校本年度全日制博士生招生规模的20%。

五、工作程序

(一)申请程序

我校将分批次审核考生申请信息,择优选拔,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以及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1.“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9月19日起,考生可通过“温州医科大学2023年免试生申请系统”()填写申请信息(接收专业及要求见推免目录),我校将对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并通知复试。拟录取考生仍需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填报志愿,进行网上确认复试及接收待录取通知,未完成“推免服务系统”全部环节者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2.“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未申请我校或未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仍可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报,无需再填报“温州医科大学2023年免试生申请系统”。

3.填报我校多个专业志愿的考生,一律视为服从我校的安排,同一批次只安排参加其中一个专业的复试。未能通过复试的考生可以申请我校其他专业。

(二)复试

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请务必于规定时间内回复,超过时限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1.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通过者,不予复试: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学生证(需注册完整);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本科阶段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5)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单和其他相关材料(如主要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研究成果等);

(6)思想政治情况表(须档案所在单位思想政治工作部门签字盖章);

(7)个人陈述(包括个人详细经历、研究计划书等);

(8)申请专业领域内两位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信(密封后提交)。

(1)——(6)为申请硕士学位的推免生必需材料,(1)——(8)为申请博士学位的推免生必需材料。

2.复试安排

复试是对考生的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思想品德考核是复试的必要环节,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具体形式和安排另行通知。

(三)录取

我校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1.录取成绩

复试成绩即为录取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同一批次根据考生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没有完整参加复试全部环节的考生,不予录取。

2.录取类别

所有推免生录取类别均为非定向就业。

3.程序要求

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收到拟录取通知后,请务必于规定时间内回复,超过时限视为自动放弃。

4.录取通知书发放

学校预计于2023年7月发放录取通知书,9月初组织新生入学并进行复查。考生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填写的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将用于录取通知书寄发等工作,请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门牌号或信箱号、邮编、姓名等)及联系电话(建议移动电话填写本人手机号),必须在2023年7月前有效。考生所填信息必须详尽、准确,如因地址不详或电话无法联系等原因而出现投递失误或通知不到考生等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

六、体检

各专业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相关要求执行。新生入学报到后须在学校进行统一体检。如体检结果不符合入学标准,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和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生,其他硕士研究生8000元/年·生。

(二)温州医科大学阿尔伯塔中外合作项目:70000元/年。生,详询相关培养单位。

(三)奖助学金标准参照《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办法》。

八、其他说明

(一)本简章由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推免报名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报名。

(三)考生必须保证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复试结束后,我校对拟录取考生进行网上公示。考生因未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拟录取的推免生如有以下情况,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2.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

3.入学前因违法、违纪受处分;

4.推免中存在弄虚作假、有违学术道德和专业伦理等不当行为。

九、招生咨询

(一)单位代码:10343 

(二)咨询电话:0577-86689753

(三)联系人:韩老师,叶老师

(四)电子邮箱:

(五)微信公众号: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wzykdxyjsy)

(六)网址:招生工作

(七)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医科大学同心楼614研究生院招生办

附件:

附件1-1:温州医科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附件1-2:温州医科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附件2:温州医科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各培养单位联系方式

附件3:温州医科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

附件4: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直接攻读温州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推荐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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