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十八反”是指在中医临床用药中,某些药物之间存在配伍禁忌,即这些药物如果同时使用可能会产生毒性反应或降低药效。具体内容如下:
1. 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
2. 乌头(包括川乌、草乌)反贝母、瓜蒌、半夏、白蔹、白及;
3. 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苦参、细辛、芍药。
这些药物之间的配伍禁忌在使用时需要特别注意,避免不良反应的发生。在实际临床应用中,医生会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和体质慎重选择药物,确保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1. 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
2. 乌头(包括川乌、草乌)反贝母、瓜蒌、半夏、白蔹、白及;
3. 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苦参、细辛、芍药。
这些药物之间的配伍禁忌在使用时需要特别注意,避免不良反应的发生。在实际临床应用中,医生会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和体质慎重选择药物,确保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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