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制剂稳定性考察是确保中药制剂质量和安全性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具体的考察方法:
首先是影响因素试验,这是初步的稳定性研究。高温试验可将供试品置于适宜的洁净容器中,60℃温度下放置10天,于第5天和第10天取样,按稳定性重点考察项目进行检测。若供试品含量低于规定限度,则在40℃条件下同法进行试验。若60℃无明显变化,不再进行40℃试验。高湿度试验是将供试品置于恒湿密闭容器中,在25℃分别于相对湿度90%±5%条件下放置10天,于第5天和第10天取样检测,同时准确称量试验前后供试品的重量,以考察供试品的吸湿潮解性能。若吸湿增重5%以上,则在相对湿度75%±5%条件下同法进行试验;若吸湿增重5%以下,其他考察项目符合要求,则不再进行此项试验。强光照射试验是将供试品开口放在装有日光灯的光照箱或其他适宜的光照装置内,于照度为4500lx±500lx的条件下放置10天,于第5天和第10天取样,按稳定性重点考察项目进行检测,特别要注意供试品的外观变化。
加速试验是在超常条件下进行的稳定性考察。取供试品三批,按市售包装,在温度40℃±2℃、相对湿度75%±5%的条件下放置6个月。在试验期间第1个月、2个月、3个月、6个月末分别取样一次,按稳定性重点考察项目检测。在上述条件下,如6个月内供试品经检测不符合制订的质量标准,则应在中间条件即在温度30℃±2℃、相对湿度65%±5%的情况下进行加速试验,时间仍为6个月。
长期试验则是在接近药品的实际贮存条件下进行。取供试品三批,按市售包装,在温度25℃±2℃、相对湿度60%±10%的条件下放置12个月,或在温度30℃±2℃、相对湿度65%±5%的条件下放置12个月,每3个月取样一次,分别
首先是影响因素试验,这是初步的稳定性研究。高温试验可将供试品置于适宜的洁净容器中,60℃温度下放置10天,于第5天和第10天取样,按稳定性重点考察项目进行检测。若供试品含量低于规定限度,则在40℃条件下同法进行试验。若60℃无明显变化,不再进行40℃试验。高湿度试验是将供试品置于恒湿密闭容器中,在25℃分别于相对湿度90%±5%条件下放置10天,于第5天和第10天取样检测,同时准确称量试验前后供试品的重量,以考察供试品的吸湿潮解性能。若吸湿增重5%以上,则在相对湿度75%±5%条件下同法进行试验;若吸湿增重5%以下,其他考察项目符合要求,则不再进行此项试验。强光照射试验是将供试品开口放在装有日光灯的光照箱或其他适宜的光照装置内,于照度为4500lx±500lx的条件下放置10天,于第5天和第10天取样,按稳定性重点考察项目进行检测,特别要注意供试品的外观变化。
加速试验是在超常条件下进行的稳定性考察。取供试品三批,按市售包装,在温度40℃±2℃、相对湿度75%±5%的条件下放置6个月。在试验期间第1个月、2个月、3个月、6个月末分别取样一次,按稳定性重点考察项目检测。在上述条件下,如6个月内供试品经检测不符合制订的质量标准,则应在中间条件即在温度30℃±2℃、相对湿度65%±5%的情况下进行加速试验,时间仍为6个月。
长期试验则是在接近药品的实际贮存条件下进行。取供试品三批,按市售包装,在温度25℃±2℃、相对湿度60%±10%的条件下放置12个月,或在温度30℃±2℃、相对湿度65%±5%的条件下放置12个月,每3个月取样一次,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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