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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主治医师资格取得方式|资格证书管理

2015-11-02 12:01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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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主治医师资格取得方式|资格证书管理:

一、重症主治医师资格取得方式:

重症主治医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凡列入全国考试的专业,不再进行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和评审,不再组织初、中级卫生技术系列的专业考试。

二、资格证书管理:

参加重症主治医师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者,由人事局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人事部、卫生部用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局吊销其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由人事局收回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年内不得参加重症主治医师资格考试:

(一)伪造学历或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证明;

(二)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

(三)国务院卫生、人事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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