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血液、体液专家委员会于2002年提出“尿沉渣检查标准化的建议” ,对我临检室尿液分析进行规范化:
1.标本收集:实验室工作人员、医生、护士必须对病人留尿进行指导,务必使尿道口保持清洁,留取中段尿。随机尿液标本的留取无特殊时间规定;晨尿为住院病人留尿主要方法。送检单上应注明留尿时间、送尿时间。
2.标本的运送 按上述要求留取尿液应在2小时内完成检验。如果标本收集后2小时内无法完成分析,可置2~8℃冷藏,6小时内完成检验;如仅作尿沉渣检查,可在尿标本中加适量防腐剂(大多使用400g/L的甲醛溶液,每升尿液加入5ml)。应注意甲醛过量时可与尿素产生沉淀物,干扰显微镜检查。
3.标本的标记 标本容器必须有标记,包括:病人姓名、条形码(或任院病人的病区、床号)、标本收集时间。标签应贴在容器上。
4. 标本的接收 实验室应建立严格的标本接收制度,工作人员在接收标本时,必须检查标本容器是否符合要求;标记内容与医生所填写化验单是否一致;从留尿到接收标本的时间是否过长;标本是否被污染。在特殊病例(如小儿、烧伤、肾衰无尿期)尿量少,应在检验申请单上注明收到的尿量、检查方法(离心或不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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