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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东南2020年卫生专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2019-12-25 13:59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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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东南州卫生健康局发布了关于做好2020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为了方便各位考生更加直观的了解通知内容,医学教育网小编总结如下:

相关链接:通知!中国卫生人才网2020年卫生资格考试时间确定为9月12、13、19、20、26、27日!

一、 报名网站

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打印申请表,有关政策查询。

二、 报名时间

(一)网上报名: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019年12月24日至2020年1月13日。

(二)现场确认: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019年12月25日至2020年1月16日(各个报名点可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确认时间,周末休息时间不确认)。

(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由各县(市)卫生健康局、黔东南州人民医院、黔东南州中医医院、贵医科大附二院负责考试报名工作。

三、 报名资格

(一)基本条件

凡符合《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提前一年参加考试条件

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计生院、村卫生室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三)省内合格人员申报上一级资格

1. 取得省内合格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继续在相应省内线范围内单位工作,受聘担任初级技术职务达到规定年限的,可申请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

2. 2016年起取得省内合格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继续在相应省内单位工作,受聘担任中级技术职务后,需申报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必须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全国合格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继续受聘担任中级技术职务合并计算达到规定年限,才能申报社会化或民营专项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四)硕士学历直接报考中级资格

以及中共贵州省委文件(黔党发〔2012〕31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的通知》(黔卫健函发〔2019〕167号)精神,取得硕士学历、学位,受聘到我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工作,在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后,单位可根据其学术、技术水平和工作需要、聘用到相应技术岗位,第一个聘期内(三年)可享受中级待遇(仅指工资待遇)。截止2019年12月31日聘用满1年的,用人单位可推荐硕士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申报医师、护理中级资格的必须取得准入资格。

(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衔接

按照原贵州省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关于建立贵州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实施方案》要求,从2020年起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中级资格人员中,2014年毕业后进入三级医疗机构(不含民营)医疗岗位的本科学历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报考中级资格的必备条件。

(六)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直接报考中级资格

本科以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我省“基层”是指不含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关镇和街道的“乡镇”)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七)有关学历和任职年限及其他要求

申报人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自2019年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增加急诊医学《中级,专业代码为392》专业,执业范围为急救医学专业皆可申报。自2020年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理化检验技术初级(士、师)和微生物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类别合并为卫生检验技术初级(士、师)。2019年理化检验技术初级(士、师)和微生物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考试未通过的考生,成绩继续进行滚动,剩余未通过科目须在2020年报考卫生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相对应科目。

四、 考生现场确认须提交的材料

现场确认报名考生应提交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一)《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1份(从网上填报提交后打印),经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盖章。

(二)应提交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

(证件原件经审核后退换本人;复印件须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意见并加盖印章)

1. 学历(学位)证书

2. 下一级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报考初级〔师〕和中级)

3. 护士执业证书(报考护理学〔师〕、护理学〔中级〕)

4. 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报考专业代码在301至365之间的及392)

5.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

6. 硕士学历直接申报中级资格者,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并且合同期满1年以上。申报护理中级资格的必须提供护士执业证书;申报医师中级资格的必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且执业注册单位与现工作单位必须一致)

7. 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者,提供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且执业注册单位与现工作单位必须一致),其中医执业证书执业地点为多点执业的,主要执业地点必须是基层医疗机构。

8. 2014年毕业后进入三级医疗机构(不含民营)医疗岗位的本科学历医学类专业毕业生,报考中级资格,必须提供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9. 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受聘担任护师职务满规定年限后报考护理学中级资格的,提供护师聘任证书(聘书)或《贵州省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登记表》。

10请按照所提供的材料顺序级别依次装订(用订书机在材料的左上角订好)

(三)因工作岗位变动,报考现在岗位专业类别的考生必须提交“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的时间满2年”的单位证明的正式转岗文件,证明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具体可以转岗报考的专业请详看附件2)

(四)彩色免冠正面照片4张,白底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大小必须在15kb-45kb,头部占相片尺寸的2/3,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应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佩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对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抓拍,女性穿背带式服装等相片一律不予确认。(分别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单独整理,每份身份证复印件上贴2张照片。

(五)《学信网》学历查询依据。请2002年后毕业的大专或大专学历以上的毕业生在报名时务必提供www.chsi.com.cn(学信网)教育部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查询依据,中专学历请提供学校的学籍证明,以便资格审核时对其学历真伪进行认定。

(六)有成绩的考生请提供“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考试成绩单”(参加了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其中有部分科目不合格,拟报参加2020年度考试的考试提供)。

五、 收费标准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每人每科70元,共考4科。

六、 考生责任

未经现场确认及交费,网上报名无效;逾期不再补报名。考生报名信息填报错误责任自负。考生填报工作单位名称时,所在工作单位属于“事业法人”单位的,按照工作单位第一法人名称(即公章名称)填写;所在工作单位不属于“事业法人”单位的,填写经当地所属卫计委注册的“医药卫生机构”名称,单位不是卫生医疗机构的,一律不予报名审核确认。工作单位名称不得简写,由于工作单位误写、漏写、不写的,后果考生自负。

七、 其他要求

(一)各报名点在审核确认考生报名信息时,要注意审核考生所在单位一栏:必须填写单位的全称(填写成如:台江县南宫乡卫生院)的字样即可;毕业学校及专业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信息填写。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信息须与身份证上的信息一致。

(二)彩色免冠正面照片4张,小二寸(分别贴在两张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一式两份,一份与其他材料单独装订,另一份单独整理上交。

(三)审核考生报名信息时务必仔细认真,不得出现跨级别报考情况。(例如:初级(士)直接报考中级的现象)

(四)严格按照《2020年卫生专业技术报名条件一览表》和《2020年卫生专业技术考试专业目录》的要求做好确认工作,严禁年限不够和注册专业不一致考生报考,如有不按照要求确认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通报。

(五)学历为全日制中专护理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同是2014年毕业、2014年当年取得初级士资格,报考初级师需延迟一年报考;学历为全日制大专护理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同是2017年毕业、2017年当年取得初级士资格,报考初级师需延迟一年报考。

(六)各报名点考生报名材料务必按报考级别(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依次打包上交。

(七)报名时请务必做好考生信息和缴费情况登记工作,尤其注意做好考生的联系方式登记。

(八)各报名点审核人员务必认真做好报名审核工作,若有问题,请及时沟通上报。

(九)报名结束后,请按照报名的要求仔细检查审核,发现有问题的人员,请及时在系统里进行修改。

(十)考生单位务必是我州的卫生医疗机构,单位不是我州的卫生医疗机构的,一律不予报名审核。(例如:有药房、药店、药厂、药业公司等单位报考的一律不予确认报考)必须是卫生医疗机构,方可报名确认,审核确认信息完时务必要请考生签字。

(十一)上交考生报名材料时必须核实好报名系统人员数和考生报名材料数是否一致,检查确认无误后,请及时在报名系统里提交本报名点信息。

(十二)考生提供的报名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此件与原件相符的”字样,如果单位没有在报名的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请报名点加盖单位公章和“此件与原件相符的”字样。

(十三)考生报名材料的上报复审和报名费的上缴将另行通知。

附件:1.2020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须知

2. 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3. 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学历和任职年限对照表

4. 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确认点联系表

点击下载:

2020年卫生专业技术考试附件1-3

附件4 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确认点联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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