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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丹东市2016年市卫生资格证书领取相关通知

2017-01-10 14:50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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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近期发布了关于发放2016年度丹东市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医学教育网小编为了方便各位考生了解特搜集整理了相关信息,希望对辽宁丹东市的考生们能有所帮助。详细内容如下:

关于发放2016年度丹东市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单位及领证考生:

2016年度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时间为2016年5月)合格证书定于近期发放,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

2017年1月11日-2017年1月25日领取(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再办理)。

二、领证需携带的材料

(一)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见附件3)1份,此表信息须用A4纸打印;

(二)提供近期免冠彩色同版一寸证件照片2张(3.8cm×5.1cm),1张贴在《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上,1张贴在《资格证书》上;(三)通过中级的考生提供本人计算机证书及继续教育证书(公需科目);通过士级的考生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通过师级的考生,如果直接考师级的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如果士升师的提供计算机证书及继续教育证书。

三、领取方式

考生需把相关资料交由单位人事,由各医院人事或相关县、区卫生局统一办理,在校考生由学校统一办理,不接受个人办理。

四、领证地点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丹东市人事局)一楼办公大厅3号窗口。(地址:丹东市滨江西路6号,月亮岛西行1000米左右)

咨询电话:3192701

五、其他事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九条,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二)因故未能在规定时间领取资格证书的单位和考生,可按照《丹东考区证书补领时间》(见附件4)办理证书补领手续。

附件1: 《2016年丹东考区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考生名单》

附件2: 《2016年度丹东考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考生名单》

附件3:《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附件4:《丹东考区证书补领时间》

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2017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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