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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2016年医师资格证书发放和注册工作通知

2017-03-10 16:33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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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卫生局公布了关于关于做好自治区通过2016年度医师资格考试全国分数线考生《医师资格证书》发放和注册工作的通知新卫医发〔2017〕6号,医学教育网编辑为大家整理具体的内容如下: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卫生计生委,各地、州、市卫生计生委,委直属(管)各医疗机构,新疆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

2016年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考试取得医师资格(国家线)的人员信息已导入医师联网注册及考核管理系统。为保证医务人员正常工作,现就做好我区2016年度医师资格考试全国分数线考生《医师资格证书》发放和医师执业注册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

通过2016年度医师资格考试国家线,医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内已有其资格信息,申请在我区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人员。

二、注册事宜

(一)由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卫生监督所负责《医师资格证书》(国家线)发放工作。

(二)请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关于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国卫医考委发﹝2016﹞7号)精神,集中汇总本单位通过2016年度医师资格考试(国家线)的人员信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前往所在辖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注册事宜

(三)未领取到《医师资格证书》前,需要办理注册事宜的人员,可暂不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但须提供成绩单复印件。

(四)如在执行中遇到困难和问题,请及时反馈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医政处联系人:阿布拉

联系电话:0991—8567536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卫生监督所联系人:钟晶

联系电话:0991—7839183

附件: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关于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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