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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发布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2021-03-02 11:14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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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发布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全文内容如下:

威海市发布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发〔2019〕43号)和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鲁发〔2020〕1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全省中医药大会精神及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重点任务,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大健康事业和产业中的特色优势,促进全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切实提高中医医疗服务能力

1.加强中医医院建设。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优先落实对公立中医医院的投入政策,依托现有医疗资源做好中医医院转型升级。发挥威海市中医院中医医疗保健集团牵头单位的区位、管理和技术优势,提升在全省中医院中的核心竞争力,争创省级肾病等区域中医医疗中心。依托山东省文登整骨医院全国中医骨伤中心和全省中医专科专病诊疗中心的技术优势,打造文登整骨品牌,做优做强威海特色医疗。支持环翠区举办1所公立中医类医院,文登区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向公立中医类综合医院或中西医结合医院转型,乳山市中医院创建三级中医医院,积极培育中医康复等特色专科医院。(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卫生健康委,各区市党委和政府、国家级开发区工委和管委、南海新区工委和管委)

2.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巩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建设成果,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推广一批中医协定处方,推广7类20项中医适宜技术。依托医疗保健集团和县域医共体,推进分级诊疗工作实施力度,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诊疗量占基层医疗机构诊疗总量达到30%以上,到2022年,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社区卫生站、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基层中医诊疗量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实施中医适宜技术惠民工程,到2022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建成“艾灸体验馆”,到2025年,适宜技术惠民工程覆盖50万人。(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医保局,各区市党委和政府、国家级开发区工委和管委、南海新区工委和管委)

3.促进中西医协同发展。强化中医医院中医特色专科、临床薄弱专科、医技、急诊、重症医学等科室建设,推广中医全科化。政府办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传染病院全部设置中医药科室,建立中西医联合查房会诊制度。围绕重大疑难病及常见病,建立中医院和综合医院合作机制。健全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西医在疾病预防、治疗和康复中的协同机制,组建应急处置中西医协作专家组。充分发挥中医药防治疫病独特优势,对重点人群及早给予中药干预。(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各区市党委和政府、国家级开发区工委和管委、南海新区工委和管委)

二、大力培育中医药特色优势

4.强化中医药服务机构管理。以大型医院巡查、医院等级评审和绩效考核等工作为抓手,进一步强化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办院模式,明确中医医院办院方向、功能定位、业务特色等,对中医医院运营、质量安全等关键数据及中医药特色指标进行监控,对中医医院等级进行动态调整。实施“互联网+中医药健康服务”行动,到2022年,政府办中医医院全部接入省市“互联网+医疗健康”惠民便民平台。三级中医医院达到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4级以上,二级中医医院达到3级以上。(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医保局)

5.推动中医药专科集群建设。积极发挥威海市中医院医疗集团和威海市中医专科联盟的作用,加强中医药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到2025年,创建省级中医专科联盟牵头专科1-2个、成员专科5-10个;建设市级中医药重点专科10个,遴选15个基层中医特色专病援建单位和项目单位,建立起省、市、县、镇专科专病诊疗临床协作机制,着力构建市级优势明显、县域龙头带动、区域分布合理的专科梯队,形成特色鲜明的中医药专科集群。同时强化对专科集群建设单位的全过程动态管理,建立警示及淘汰退出机制,确保专科集群建设的质量和水平。(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6.提升中医药科研创新能力。探索适合我市中医药科研创新、成果转化的有效政策和管理方式,制定中医药科研中长期规划。用5年时间,评选出100个重点中医药科研有资项目和一批无资项目,鼓励我市医疗机构、高等院(所)校、企业申报各级各类中医药科研项目,加快形成自主知识产权,优秀项目推荐列入省市科技攻关计划。依托山东省文登整骨医院,搭建国家级中医骨伤循证能力建设平台,建设山东省骨伤研究院,争创国家、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或分中心。(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

7.突出中医预防和康复能力建设。政府办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全部设置治未病科和康复科,到2022年,每个区市至少打造出1个在区域内有广泛影响的治未病中心,在适宜人群中推广20个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鼓励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中医咨询评估、干预调理、随访管理等治未病服务,建设中医服务为主的康复特色科室,推广中医康复技术。大力推广艾灸等养生保健技术和太极拳、八段锦等传统养生功法在服务百姓健康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小儿推拿外治疗法在防治儿童青少年近视中的作用,实现中医药预防保健的创造性转化。(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体育局、残联)

三、全面提升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质量

8.建立健全评价激励机制。改进中医药人才评价标准,把重专长、看疗效作为主要评价内容,科学界定中医药高层次人才范围,并纳入威海英才计划。完善薪酬分配办法,绩效分配向中医药特色明显、诊疗实绩突出的科室和人员倾斜。制定中医药高层次人才遴选标准,对其采取协议工资制、年薪制等灵活多样的收入分配办法,并在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不作为本单位绩效工资调控基数,建立高层次人才聘期任务目标考核制度。认真落实上级有关中医药职称评价指标,破除“五唯”弊端,专业技术人员在镇级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申报副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0年以上申报正高级职称,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改进奖励办法,定期通报表扬一批对发展中医药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各区市党委和政府、国家级开发区工委和管委、南海新区工委和管委)

9.强化各层次人才培养引进。积极与中医药高等院(所)校开展校地合作,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财政支持培养10名左右国家、省级中医药优秀人才;选拔一批市级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包括5名中医药学术领军人物、20名市级名中医药专家(含青年名中医)、15名市级基层名中医;培养一批中医药骨干力量,选派125名中医临床技术骨干人才外出进修培训、培养150名中医类全科医生;外引20名省级及以上中医药专家定期基层坐诊和带教。同时,扩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中医专业医学生规模,提高中医医师在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中的占比。鼓励临床医师积极参与西医学习中医培训,选拔培养一批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和主治医师参加省级西学中“511”人才培养计划。(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市党委和政府、国家级开发区工委和管委、南海新区工委和管委)

10.建立中医药师承教育体系。大力实施学经典、用经方、传经验“三经传承”战略,依托威海市中医院建设“三经传承”基地,积极开展国家、省市级学习经典继续教育项目,改变学中医而不读经典、不背经方的不良学风,将中医经典学习贯穿中医药人才培养全过程。推进国家和省级名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建立健全省、市名中医和基层名中医带徒机制,完善我市名中医药专家师承考核管理办法。组织专人整理、总结我市名中医药专家的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总结探索以中医为主治疗疑难重症和复杂疾病的方法和经验。(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做大做强中医药产业

11.提升中药材种植业发展水平。加大对中药材种植企业(农户)的扶持力度,完善西洋参种植保险,保费由财政补贴60%,构建西洋参产业保险长效机制。落实对农产品加工设备补助政策,完善文登西洋参精深加工技术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各区市因地制宜,逐步扩大丹参、黄芪、金银花、太子参等中药材种植规模,实现错位发展。到2022年,力争中药材种植面积稳定在9万亩,争创国家级西洋参现代农业产业园1处,建设2-3处中药材科普基地。强化中药材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加强西洋参、黄芪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建设,建立中药资源野生抚育区。加强中医药野生药用植物省级林木种质资源库建设,总面积达到450亩。利用大数据,加强中药材相关信息的搜集分析和预测预警,相关信息对接城市运行智慧中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林业局、大数据中心,各区市党委和政府、国家级开发区工委和管委、南海新区工委和管委,山东药品食品学院)

12.提升中医药产业集群发展水平。积极培育具有威海特色的中医药大健康产业集群。鼓励相关企业加快研发,重点突破中药现代分离纯化、中药缓控释制剂、中药饮片(提取物)加工、西洋参脱毒育苗等4项关键技术。加快中药新药和保健品的研发生产,用5年左右时间,自主研发品种达到70种以上,重点中医药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增加50%以上。推动西洋参纳入食药同源目录,深入挖掘其食药同源价值,研发相关食品品种10个以上。加快发展西洋参活性成分提取物和以金银花活性药用成分提取物为基础的高附加值深加工产品。发挥中医药在养生保健领域的作用,吸引大型中药制药企业在威海发展产业项目,鼓励其自建或以订单形式联建稳定的中药材生产基地。以不同消费群体需求为导向,加快研发海洋中药、中药保健品、功能食品、饮料、药酒等系列产品,推进中医药服务和消费提质扩容,引领中医药在餐饮、文化、旅游等领域消费新时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各区市党委和政府、国家级开发区工委和管委、南海新区工委和管委)

13.提升中医药服务业发展水平。鼓励设立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支持医疗机构与其开展“1+1”结对或自建中医康养机构,到2022年,争创1处省级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围绕“吃、喝、玩、乐、睡、养、医、购”8大元素,利用我市中医药特色资源优势,开展中医药观光游、采摘游、购物游、养生保健游、文化体验游等,着力打造集中草药种植、加工、旅游、研学为一体的大健康综合性服务项目,拓展延伸中医药服务业上下链。依托正棋山、昆嵛山等地的野生中药材、道家文化等,深入挖掘一批中医药文化元素突出的人文资源;依托文登西洋参、乳山大姜和茶叶、荣成中我岛本草园、临港区玫瑰种植园等中药材资源,重点培育一批中药材种植基地;依托金颐阳酒业、人生药业等中医药企业,积极发展一批现代化中医药生产基地;依托温泉、海洋等威海特色资源,加快打造一批温泉养生、中医理疗等特色养生基地。力争到2025年,构造起较为完整的中医药大健康服务体系,建设20家市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新增不低于5条中医药特色精品旅游线路,中医药旅游企业接待游客数量年均增幅5%。(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民政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各区市党委和政府、国家级开发区工委和管委、南海新区工委和管委)

14.强化中药服务和质量监管。鼓励发展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充分利用山东药品食品学院等高校的专业研发优势,提升中药制剂研发能力,到2025年,力争新增中药院内制剂10个左右,使中药制剂的开发应用形成医院发展的品牌。完善中药院内制剂调剂使用机制,规范临床急需的中药制剂在医疗集团、医共体内调剂使用。规范中药制剂室建设,探索建设全市中药制剂中心,统一管理,标准化生产,满足全市各医疗机构中药院内制剂的需求。健全中药饮片集中配送机制,在全市建设4-5处现代化中药饮片集中配送中心。鼓励医疗机构探索联合中药材产地定向种植,联系饮片加工厂定向采购,减少中间环节,降低药材成本。用5年左右时间,建立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追溯体系。对中医中药类广告要严格监管,严肃查处虚假广告。(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管局,山东药品食品学院)

五、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

15.加大中医药文化宣传普及力度。加大中医药古籍挖掘整理力度,及时收集散落在民间的中医药验方、秘方和传统疗法,开展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持续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和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推广中医养生保健理念。建立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机制,组建以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等高等院校师生、医疗机构中医药人员为主体的中医药文化科普队伍,制定中医药进校园实施方案,加强中医药文化教育,鼓励中小学开发中医药文化校本课程,创建遴选一批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区市党委和政府、国家级开发区工委和管委、南海新区工委和管委,山东药品食品学院)

16.拓宽中医药文化服务外延。鼓励举办中医药博物馆、文化馆、体验馆。依托现有公园设施,引入中医药文化和大健康理念,建立中医药文化主题公园。发掘我市中医药文化资源,促进中医药与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数字出版、动漫游戏、旅游餐饮、体育健身等有效融合,发展具有威海特色的新型文化产品和服务。(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体育局,各区市党委和政府、国家级开发区工委和管委、南海新区工委和管委)

17.扩大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整合全市中医药发展资源,推动中医药文化海外传播,在援外医疗工作中进一步增加中医药服务内容,深入开拓“一带一路”中医药服务国际市场。鼓励有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成立国际医疗部,为境外消费者提供高端中医医疗保健服务,吸引更多的海外留学生来威接受中医药交流和培训,传播中医药文化。积极发展入境中医健康旅游,加强中医药服务贸易对外整体宣传和推介。支持中医药企业在境外建立营销网络,推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外办,各区市党委和政府、国家级开发区工委和管委、南海新区工委和管委)

六、统筹协调中医药工作

18.加强组织领导。市、县(区)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1次全体会议,研究中医药发展的战略规划、重要政策和改革举措,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中医药领域专项工作。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党组每半年专题研究1次中医药工作。各区市卫生健康部门要进一步理顺中医药管理体制机制,配强工作力量。要将中医药发展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县级以上政府办中医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应当至少1人具有中医药专业背景,院级领导中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一般不低于60%。(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委编办、卫生健康委,各区市党委和政府、国家级开发区工委和管委、南海新区工委和管委)

19.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在卫生健康投入中统筹安排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占卫生健康投入比例每年都有新的较大幅度提高。建立符合中医医院发展规律的投入机制,落实政府对政府办中医医院符合规划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等投入责任。全面摸清各级政府办中医医院负债情况,所举借债务依法依规通过事业收入、债务置换等多渠道筹措资金予以偿还。(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各区市党委和政府、国家级开发区工委和管委、南海新区工委和管委)

20.完善扶持激励政策。创新和深化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研究制定加强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发展的实施意见。对中医药服务价格实行动态调整,重点考虑体现中医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增设中医药特色服务收费项目,对填补重大疾病诊疗手段或诊疗项目空白的新增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即时受理。落实中医药医保扶持政策,医保总额指标通过“适度调增、病种单列、奖励扶持”向中医医疗机构倾斜,对因重大政策调整、服务量增加等导致的医药费用增长,医保基金给予合理补偿。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及省内调剂中药制剂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将中医优势明显、治疗路径清晰、费用明确的中医优势病种及时纳入按病种收付费范围,合理确定收付费标准,充分体现中医药服务价值。总结中医日间病房的试点经验,进一步优化完善中医日间病房相关政策,逐步形成符合我市特点的中医日间病房管理制度和诊疗服务体系。建立适应基层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在中医医疗集团内部探索试点中医适宜技术服务门诊统筹,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门诊提供适宜的中医药服务。(牵头单位:市医保局;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

21.建立中医药考核机制。建立健全中医医院综合考核制度、其他医院中医特色服务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年度预算安排情况,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偿挂钩。医院内部要完善中医药绩效考核制度,尊重医务人员的技术服务价值。(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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