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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2016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通知

2016-04-05 11:11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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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发布了2016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通知,医学教育网整理如下: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第18号公告》转发给你们,并根据省、市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工作会议精神和我区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现场确认时间

本次现场确认以考生所在医疗卫生机构为单位开展,其中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的考生由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负责材料汇总、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统一上报。具体时间安排见下表:


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30-4︰00)
单位
4月18日上午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疾病预防中心、急救站、皮肤病防治站、下应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月18日下午 东吴镇卫生院、首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章水镇卫生院
4月19日上午 潘火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鄞江中心卫生院、古林镇卫生院、龙观乡卫生院、
4月19日下午 横溪中心卫生院、云龙镇卫生院、五乡镇卫生院、咸祥中心卫生院、中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月20日上午 邱隘中心卫生院、骨伤科医院、瞻岐镇卫生院、塘溪镇卫生院
4月20日下午 鄞州区第三医院、钟公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茅山卫生院、美康医学检验所
4月21日上午 鄞州区第六医院、石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洞桥镇卫生院、高桥镇卫生院
4月21日下午 宁波明州医院、横街镇卫生院、宁波三环医院
4月22日上午 鄞州区第二医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医疗机构
4月22日下午 鄞州人民医院、高新区各医疗机构、
4月18日-4月2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鄞州区门诊部、个体诊所、厂矿校医务室等、部队卫生所等
 

二、需提交的材料

材料
编号
材料内容
第一册 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后学历的,还需提供初始学历)
第二册 1、照片(二张)2、《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照片要求:近期二寸白底正面免冠半身彩照(需露眉露耳,必须与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一致,二张照片背面用铅笔或圆珠笔注明单位、姓名),然后分别用两个小药袋装好,用环形针别在申请表左上方。
第三册(请按顺序用回形针装好)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2、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后学历的,还需提供初始学
历复印件);
3、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学校证明(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无学位证书者);
4、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
5、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还应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6、以下三点材料根据考生实际情况提供
(1)执业助理申报执业医师:提交满2-5年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附件2);
(2)应届毕业生:提交试用证明(附件4)及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附件3);
(3)历届毕业生:提交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附件1);
8、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9、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仅限短线医学加试考生);
10、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和参加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的考生还需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备注 1、上述材料复印件均使用A4纸,所有复印件均须考生所在单位审核,由审核人员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签名、盖公章,各单位开具的证明落款须与单位印章相符;
2、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日期 要求在2016年3月以后;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考生需同时提交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无学位证书者需提交学校证明,应届(指2016年毕业研究生)无学历、学位提供附件5,往届无学位证书者提供附件6);
4、《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上须由考生签名、单位盖章;
5、试用期截止日期为2016年8月31日(指大中专毕业生第一年试用期);
6、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工作年限要求:中专毕业(满五年)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工作满五年,大专毕业(满二年)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工作满二年。(以执业证书注册时间为准)
7、各类表格填写说明:
(1)应届毕业生(2015年毕业的考生):
1)试用证明(附件4),试用起止时间:2015年8月1日-2016年3月31日;
2)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附件1),笔试报名时出具截至日期到2016年8月31日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现场确认时不需提交);
3)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时间从2015年8月-2016年8月。
(2)历届毕业生:
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附件1),试用开始至2016年3月,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


三、现场确认地点

鄞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五楼1511办公室(地址:鄞州区学士路1221号)。

四、工作要求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政策性强、要求高,各单位要把本次考试报名等事项及时通知到有关人员,确保2016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陈巧波、阮黎敏电话:87418653

附件:

1.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2.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3.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4.试用证明

5.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应届毕业学历、学位证明

6.未取得学位证书证明(往届毕业生)

7.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

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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