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卫健委考试管理机构、相关人员:
根据国家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相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6号)规定,为做好我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考试申请表(考试登记表)补办工作,现将我省证书补办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办对象
2001年(含本年)-2021年在湖南省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资格证书者,因遗失或损毁等原因需补办证书或考试登记表的人员。
2022年(含)以后取得的资格证书需要补办者,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文件要求,请到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E-certDownload.html)自行查询打印电子证书(无法补办纸质证书)。
二、补办流程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对申请人上传的材料进行线上初审和汇总上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由国家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和国家卫健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复核制证;《考试申请表》由我办与省人社厅共同审核并补发。每月25日(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对当月网上补办申请数据进行初审,审核完成后报国家主管部门复核、制证,补办流程时长预计2至4个月。
三、办理方法
(一)考试合格证书补办
申请人登录湖南卫生人才网实名注册后,点击便民服务栏“护考卫考(初中级职称)证书补办”,按补办要求提交申请。
(二)考试申请表(登记表)补办
申请人下载《考试申请表》(详见附件1、2),填写后交至当年考试报名所属的市州卫健委考点(原考试、发证机构)补办盖印手续(联系地址附后)。
(三)电子成绩单(成绩合格证明)补办1.详见《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单全面实行电子化管理有关情况的说明-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点击跳转)2.详见《关于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全面实行电子化管理有关情况的说明-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点击跳转)
四、相关事项
1.请下载照片处理工具(http://www.cpta.com.cn/tooldown.html),按照提示要求上传个人电子登记照片(照片底色背景必须为白色)。
2.请申请人在提交信息前,仔细核对所填项目是否完整、正确,如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如有误,我办将退回该申请,请申请人修改、完善后再提交。
3.补办证书、考试申请表均为免费项目。
4.同一证书在补办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接受二次补办,请妥善保管。
5.补办完成的证书以快递到付方式邮寄,申请人应正确填写本人收件地址与电话号码(快递到付费用由申请人支付。快递发出前申请人取消补办的,不承担快递费用。快递发出后申请人未取消补办的,不应拒收快递、拒付快递费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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