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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委直属和联系单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记录要求是什么?

2021-08-04 11:54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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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委直属和联系单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记录要求是什么?”的问题,是很多考友近期关注的问题,医学教育网小编搜集官方内容回复如下,请大家及时查看:

(一)申报人。申报人要认真履行“诚信承诺”。对不讲诚信、弄虚作假、提供不实材料或违反有关规定的,经查实有以下情形的,尚未通过评审的,终止申报资格;已通过评审的,宣布评审结果无效,收回已发资格证书,记入“失信黑名单”,2年内不准其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1.学历学位和职称证书,获奖、成果证明材料造假的;

2.论文论著抄袭、剽窃的;

3.业绩材料严重造假的;

4.其他严重违规行为。

(二)各级审查部门。单位主管部门审查要强化“真实保证”和“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为申报人出具虚假证明材料、故意不按规定程序报送材料的、审查材料把关不严等行为,一经查实,将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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