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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2021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相关工作的公告

2021-05-08 18:13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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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广州2021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相关工作的公告”的内容,是很多考友关注的,医学教育网小编搜集官方内容如下,请大家及时查看:

各报名点、各有关单位及考生:

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粤卫办人函〔2021〕5号)的精神,为做好广州考点的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本考点的具体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报名须知

考试依据、考试对象、考试专业、考试内容及方式、成绩合格标准,均按照《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粤卫办人函〔2021〕5号)执行。

二、报名程序和计划安排

(一)网上报名及单位审核(时间为2021年4月21日至5月10日)

实践能力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可于4月21日至5月10日登录广东卫生人才网(www.gdwsrc.net),对照《考生须知(2021年版)》(见报名系统首页)和材料上传要求(见附件),如实填报个人报考信息,签订报名承诺书,上传本人照片及相关材料(均要求原件彩色扫描上传),并提交至报名点。考生对本人所填信息及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清晰度负责。5月10日24:00后报名系统关闭,逾期不再接受补报、信息修改和材料补充。

报名提交成功后,考生须直接从网上打印一份《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样式见附件),本人签名后连同所有报名材料原件,提交至所在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审核。用人单位对本单位考生报名表和报名材料原件,认真审核准确性和真实性,在报名表上加具意见及公章,并按报名点受理范围将同意报考的所有考生报名表以快递方式(请勿到付)报送至对应的报名点。

报名点的设置及受理范围:

(1)下述单位单独设立报名点,受理本单位考生的报名确认:广州市卫健委直属各单位、广州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市民政局系统、省人民医院、省第二人民医院、省妇幼保健院、省第二中医院、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职业病防治院、广东药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南方医科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

(2)不单独设立报名点的其它省直、市直有关单位(报名点统一设置在我考点),请于5月12日前将同意报考的所有考生报名表快递至我考点(广州市荔湾区西华路534号,广州卫生技术资格考试中心103室,联系电话:020-81084245),逾期不予受理。本考点不受理考生个人(含分批)办理本人报名确认手续。同时单位应提醒考生在报名时根据单位属性,选择对应的报名点,如广东省直属单位(其他)、广州市卫健委(其他单位)、广州市直其他系统等。

(3)各区卫健局报名点:受理本区直属单位和辖区内社会医疗卫生机构考生集体报名。各区直属单位和辖区内社会医疗卫生机构须按属地管理原则将同意报考的所有考生报名表以快递方式报送至所在区报名点,考生报名表快递地址、联系电话如下:

广东广州卫生高级职称考试报名点

(二)报名点审核(4月21日至5月11日)

各报名点须对报考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应立即通知考生并告知具体原因,其网上报名数据应予拒绝。各报名点务必在5月11日24:00前完成报名点所有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核并提交数据,因不及时提交数据导致报名不成功的,责任自负。

各报名点上报至考点的材料包括:(1)确认报名系统上审核合格的报考数据已全部提交;(2)报名点审核通过考生花名册;(3)审核通过考生报名表(报名表相应栏须加具意见及公章,其排列顺序须与花名册一致);(4)审核结果报告。其中(1)至(3)项中考生人数、姓名须一致,与考点交接时以网上数据为准。所有报考材料应在5月12日前一次性快递至我考点。

(三)网上缴费(5月21日至5月28日)

根据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实践能力考试按100元/人收取考试费。考生应在考点审核通过后一周内,登录申报系统,网上缴纳考试费,逾期视为放弃报名。缴费后,因本人原因弃考或缺考的,一律不予退费。

(四)准考证打印(6月28日至7月2日)

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1年6月28日至7月2日,自行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时间(7月3日至4日)

2021年7月3日、4日,考生按《准考证》标注的时间及地点,凭《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六)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一个半月左右公布,届时考生可以在广东卫生人才网查询、打印考试成绩。

三、其他事项

按照粤卫办人函〔2021〕5号通知精神,考区不再对实践能力考试报考资格进行集中审核,各考点和各报名点要按照“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把好审核关,具体责任划分如下:

(一)南方医科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广州医科大学、广东药科大学等高校及其附属医院,以及广东省人民医院、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南沙区、黄埔区等单位因各自设立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故上述单位报名点应对本单位考生的报考资格负责,本考点不再对上述报名点的材料进行审核,只负责接收数据和组织考试。

(二)单独设立报名点的省直单位,因归属于广东省卫生系列高评委会评审,对本单位考生报考资格审核负主体责任,如遇到资格条件有关问题,请及时咨询上级主管部门(评委办或人事部门)。

(三)归属于广州市卫生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的单位,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核由所在报名点和本考点办公室共同负责。

四、防疫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2021年度实践能力考试报名取消现场确认环节,实行个人承诺制和网上审核。各单位、报名点须严格按规定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特此公告。

相关附件: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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