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扫一扫,立即下载

医学教育网APP下载
微 信
医学教育网微信公号

官方微信med66_weisheng

搜索|
您的位置:医学教育网 > 高级职称考试 > 政策通知 > 正文

关于开展2023年度玉树州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的通告

2023-04-20 11:40 医学教育网
|

玉树卫生与健康关于开展2023年度玉树州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的通告,医学教育网整理详细内容分享如下:

各市、县卫生健康局,委属各医疗单位:

根据《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青海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的通知》(青卫健办〔2023〕39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23年度全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现将考试报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考试人员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职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含医、药、护、技,含藏医药专业),在晋升副高级、正高级职称周期内,可自愿报名参加本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2023年7月1日至2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请考生关注网上报名审核进度,6月26日起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与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专业及形式

(一)考试专业

1、报考级别分为正高级和副高级。

2、人机对话考试专业见详见《青海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1)

3、报考者所报专业应与拟申报评审专业一致,如报考专业无对应的,选择与评审专业相近的专业参加考试。

(二)考试形式

考试采取人机对话方式,其中藏医、藏药专业考试采取纸笔作答方式。

四、报考材料及要求

(一)报考材料

1.经各地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行政部门审查盖章后的《2023年度青海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报名表》(以下均简称“报名表”)1份,从网上填报提交后打印、加盖公章。申报藏医药专业的人员请填写蒙藏医药专业报名表(附件4),并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白底一寸证件照电子版(按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照片要求规范报送)。

2.《2023年度青海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附件2)1份。汇总表由各市、县卫生健康局(包含民营医院),委属各医疗单位、统一收集提交州行政服务大厅卫健委窗口。

3.学历(学位)证书(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籍、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及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任现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聘任文件)、护士执业证书(报考护理专业人员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报考医师专业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均为彩色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每页需单位审核盖章,身份证正反面彩色复印(裁剪后粘贴在报名表左下角,注明此件只用于报名考试)。

(二)报考要求

1.报考医师、护士专业的,须具备相应执业资格准入要求,执业注册单位应为现工作单位。

2.报名表中的单位名称按照工作单位公章全称填写。

3.执业类别按照执业证书上执业类别信息填写,毕业学校及专业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信息填写,考生姓名须与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

4.请考生按照网上报名照片的具体要求,认真处理上传照片,凡因照片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进行确认,或影响考生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5.考生在打印报名表前要仔细核对填报信息,确认无误后在报名表签署姓名,上交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6.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监管,落实诚信承诺主体责任。考生诚信承诺书须由考生签署姓名,并由单位填写审核意见后盖章(附件3)。

7.实施职称考试评审倾斜措施落实职称评聘倾斜政策中提出医务人员在疫情防控中的现实表现作为职称评审、岗位聘任的重要内容,对于表现优秀的在职称评聘中优先申报、优先参评、优先聘任。医务人员参加疫情防控经历可视同完成一年基层工作经历和进修经历,视同完成一年继续教育学时学分。参加疫情防控的医务人员在符合其他报名条件的基础上,可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职称考试)。申报评审高级职称的,免予参加专业实践能力考试一次;疫情防控中的临床救治情况、病案病例、诊疗方案、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成果、流行病学报告、病理报告、药物疫苗研发情况、试剂检测设备产品研发应用情况、工作总结、心理治疗和疏导案例等成果均可作为代表作参加评审。在疫情防治工作中获得省部级表彰奖励的,可直接申报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或考试。以上倾斜政策仅限于在现有职称基础上申报高一级职称考试或评审中享受一次。

五、报考程序

(一)报考人员须于4月20日至5月20日期间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https://),点击“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线填报打印《报名表》,逾期则无法申报。务必按照网上报名的相关要求提供本人信息,报名表须经过本人核实、确认、签名后生效,签名确认的报名表信息不得修改。

(二)报考人员将《报名表》相关要求的所有材料交所在各市、县卫生健康局,委属各医疗单位人事部门,对申报人员相关所有材料进行审核加盖公章,统一将个人确认签名的《报名表》和单位审核通过的《汇总表》各1份加盖本地区、本单位公章,于5月5日到州行政服务大厅卫健委窗口进行现场提交报名材料,未经确认的报名表无效。

六、工作要求

(一)各级用人单位按照“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资格审核主体责任,把好执业资格准入关,重点审核学历、资历条件、任职条件要求、申报考试专业是否与现任工作岗位所从事专业、毕业专业、申报评审专业一致或相近。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逐级做好组织安排和监督管理工作,对资格审核不严,反映问题较多的单位,我委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报考材料的报送,要专人负责审核和汇总,确保报考材料的真实性、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三)未尽事宜,我州仍将按照青海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有关规定办理。

联系电话:0976—8832150(玉树州卫健委医政药政科报名咨询)

附件:

1.青海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2.2023年度青海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

3.考生诚信承诺书

4.2023年度青海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报名表(蒙藏医药专业)

温馨提示:请广大考生各自在各县(市)卫生健康局、委属各医疗单位相关行政部门领取附件1-4表。

以上“关于开展2023年度玉树州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的通告”的内容由医学教育网为大家整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考试动态及政策通知请关注医学教育网卫生高级职称栏目!

推荐题库:

卫生正高职称题库,随学随练,好帮手!

卫生副高职称题库,内容丰富,免费试用!

卫生资格考试公众号

编辑推荐
考试辅导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