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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人事司司长王环增就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答记者问(一)

2005-01-19 00:00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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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听说今年要在全国范围内举行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请问为什么要进行这样的考试?
  
  王:卫生专业岗位属于责任重大、社会通用性强并关系公众利益的专业技术岗位,也是实施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行业。中组部、人事部、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卫生事业单位要“打破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实行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卫生行业要按照全国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社会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要求,坚持“脱钩、分类、放权、搞活”的思路,结合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加快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全面推行聘用制度,逐步实现人才由“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应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逐步建立政府宏观调控、个人自主申报、社会客观评价、单位自主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管理体系。对责任重大、社会通用性强并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技术岗位实行准入制,推进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国际互认。全国专业技术性强的行业,如律师、财会、统计、计算机等行业已经建立了资格考试制度,有近一半以上省市的卫生行业也实施了资格考试制度。天津市和解放军卫生系统实施资格考试已5年,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各地自行考试缺乏全国统一标准,不能代表国家的资格水平。根据三部对卫生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加强卫技人员的行业管理,实施资格考试是必要的。总之,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职称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职称改革是推行聘用制的必要前提,而聘用制又是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
  
  记者:今年考试的对象是哪些人?
  
  王:根据人事部、卫生部有关文件规定,今年的考试分为初级资格和中级资格考试。参加预防医学、全科医学、临床医学、药学、护理、卫技中级资格考试的对象必须具备以下背景:①取得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满7年;②取得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满6年;③取得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满4年;④取得医学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两年;⑤取得医学博士学位者。由于医师资格考试与执业医师考试并轨,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即获得医师资格。除临床医师外,参加预防医学、药、护、技专业师级及士级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的业务背景,参照对执业医师和助理执业医师的要求。在本考试之前按国家规定已取得卫生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其资格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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