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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残疾人日

2009-03-25 14:22  来源:医学教育网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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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残疾人日World Disabled Day

  国际残疾人日简介

  每年12月3日的“国际残疾人日”是一年一度的活动,旨在促进人们对残疾问题的理解和动员人们支持维护残疾人的尊严、权利和幸福。

  目前,全球共有6.5亿残疾人,约占世界总人口的10%,其中80%分布在发展中国家。多年来,在国际社会的努力下,世界各地在保障残疾人权利和建立无障碍社会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由于造成残疾人边缘化的环境、社会和法律障碍依然存在,残疾人在就业、教育和医疗等方面的权利依然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2006年12月,第61届联合国大会通过《残疾人权利公约》,其中第27条明确规定,残疾人拥有平等就业的权利。但据联合国相关机构调查,目前只有一小部分残疾人能找到工作。在许多国家,高达80%的残疾人在达到就业年龄后无法找到工作,这一比例远远高于正常人。为强调残疾人平等就业的权利,联合国将2007年国际残疾人日主题确定为“为残疾人提供体面的工作”,以呼吁社会各界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机会,使他们能够真正融入社会并在社会中充分发挥潜力。

  国际残疾人日由来

  由于生理、法律和社会方面的障碍,残疾人往往不能和正常人一样平等地享受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等权利。这种现象长期以来一直未能受到社会的足够重视。1976年,为唤起社会对残疾人的关注,联合国大会宣布1981年为 “国际残疾人年”,并确定了“全面参与和平等”的主题。1982年12月,第37届联大通过了《关于残疾人的世界行动纲领》,宣布1983年至1992年为“联合国残疾人十年”,同时呼吁世界各国及国际组织积极开展活动,增进人们对残疾人的理解和尊重,改善残疾人的生活状况,使他们享有参与社会的平等机会。

  1992年10月12日至13日,第47届联大举行了自联合国成立以来首次关于残疾人问题的特别会议。大会通过决议,将每年的12月3日定为“国际残疾人日”(InternationalDayofDisabledPersons)。

  1992年10月14日,联合国第47届大会通过决议,该决议的主要内容是:

  ⑴ 请所有会员国和有关组织加强努力,为改善残疾人的状况采取持续而有效的措施;

  ⑵ 宣布其后每年12月3日为“国际残疾人日”;

  ⑶ 敦促各国政府以及全国性、地区性和国际性组织在执行“国际残疾人日”决议中进行充分合作。

  确定“国际残疾人日”的目的是:持续提高政府和社会对残疾人的认识,促使各国政府将残疾人事业放在优先地位,采取更有力、更广泛的行动和措施,在“联合国残疾人十年”之后全面实施《关于残疾人的世界行动纲领》,实现“人人共享的社会”这一目标。决议要求世界各国政府和有关组织采取更积极和广泛的行动与措施,以求实现“联合国残疾人十年”和《关于残疾人和世界行动纲领》的改善残疾人的处境,以期建立一个“人人共享的社会”。联合国的这一决议是在该届联大就残疾人问题举行两天特别会议后作出的。特别会议审议了1992年结束的“联合国残疾人十年”活动和联合国《关于残疾人的世界行动纲领》的执行情况。中国代表团特别顾问、中国残联主席邓朴方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同年12月3日,正值亚太经济社会理事会发动亚太残疾人十年会议在京召开。数百名中外残疾人和会议代表举行联欢共同欢度第一个“国际残疾人日”。

  “国际残疾人日”的确立,说明在世界范围内,残疾人事业日益引起广泛关注,不同种族的人们都开始形成一个共识,残疾人事业是人道主义的事业,是一项崇高而又光荣的事业,是人类进步和正义的事业。庆祝国际残疾人日给人们提供了一个机会,使其改变对残疾人的态度,并消除影响残疾人充分参与到生活各个方面中来的障碍。

  国际残疾人日主题

  2008年国际残疾人日的主题为“《残疾人权利公约》:人人享有尊严和正义”,英文: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Dignity and justice for all of us

  2007年国际残疾人日的主题为“为残疾人提供体面的工作”。

  2006年国际残疾人日的主题是“信息无障碍”,意在强调残疾人在使用互联网等信息通信技术获取信息时,不应存在任何障碍。

  2005: "Right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Action in Development" (残疾人的权利:参与发展)

  2004: "Nothing about Us without Us" (没有我们的参与,不能做出与我们有关的决定)

  2003: "A voice of our own" (为残疾人提供体面的工作)

  2002: "Independent Living and Sustainable Livelihoods"

  2001: "Full participation and equality: The call for new approaches to assess progress and evaluate outcome"

  2000: "Making information technologies work for all"

  1999: "Accessibility for all for the new Millenium"

  1998: "Arts, Culture and Independent Living"

  1997:Empowerment of Disabled:People–Building Civil Dialogue

  1996:Poverty and Disability

  国际残疾人日相关

  联合国秘书长2007年国际残疾人日致辞

  今年国际残疾人日的重点是残疾人获得体面工作的目标,残疾人日还提醒我们,每一个人都应有机会在自由、公平、安全和有人格尊严的条件下获得生产性就业。

  几乎在每一个社会,残疾人都被剥夺了充足的就业机会。各种估计表明,发达国家所有残疾人中的至少一半,发展中国家残疾人中的绝大多数均无业。大多数其他残疾人未充分就业,或永远没有充分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机会。这种情况令人遗憾。

  残疾人有能力在劳动队伍中以雇员、企业家和雇主身份作出宝贵贡献。但是,他们面临着阻挠其实现潜力的众多障碍。在人生的早期阶段,他们遇到获得教育或掌握可就业技能方面的困难。长大后,由于对其能力的担心和偏见,他们被剥夺了其他人享有的工作机会。难以出入的工作场所、明确和暗含的歧视性立法和做法以及不利的工作条件形成了额外的障碍。

  然而,只要一有机会,残疾人就会证明他们作为具有生产力的劳动队伍成员的价值。正因为如此,越来越多的雇主逐渐认识到雇用残疾人是明智之举。工作场所环境的不断变化以及信息和通信技术的进步也给残疾人寻找体面工作带来了新的渠道。

  大多数国家没有制订在工作场所保护残疾人的立法。预计《残疾人权利公约》将于明年初生效,其中承认残疾人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享有工作和就业权。《公约》强调他们自由选择工作的谋生权利,以及在具有包容性和无障碍环境中工作的权利。

  值此国际日之际,我们重申,我们致力于争取所有人的平等权利,我们发誓,将确保残疾人充分参与其社区生活。

  如何纪念残疾人日

  参与: 残疾人日的庆祝为所有相关各方——政府、非政府和私人部门——的参与提供了机会,从而把注意力集中到采用催化革新的措施进一步贯彻与残疾人有关的国际性规范和标准。中学、大学和类似的机构在推进相关各方对残疾人的社会、文化、经济、公民和政治权利的意识上能够作出特殊的贡献。

  组织: 举行论坛、进行公开讨论和信息推进运动,支持残疾人日,将注意力放在残疾人事务上,注重残疾人及其家庭追求独立的生活方式、可持续生活和有经济保障的趋势、方法和手段。

  纪念: 在各地计划和组织表演来展示和纪念残疾人为他们所生活的社会所作出的贡献,对残疾人丰富多样的技能、兴趣和愿望进行交流和对话。

  行动: 残疾人日的一个焦点是采取切实的行动来进一步贯彻有关残疾人的国际性规范和标准,在平等的基础上鼓励他们参与到社会生活和社会发展中来。媒体在庆祝残疾人日的过程中——整个一年中——可以作出特殊的贡献,它们可以对残疾人事业的进步进行宣传,揭露残疾人政策、计划和项目贯彻过程中遇到的障碍,提高公众对残疾人所作贡献的认识。

  在世界残疾人日活动上的讲话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同志们、朋友们:

  在这春和景明,万物勃发的春天里,我们高兴地迎来了全国第十四个“助残日”。今天,县委、县政府在这里隆重举办 “扶残助教献爱心”大型活动,借此机会,我谨代表县委、县政府向残疾儿童和广大特教工作者致以亲切的问候!向今天来此参加助残活动的社会各界来宾致以诚挚的谢意!

  残疾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的成长道路上充满了艰难和困苦,他们在发展的道路上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尊重残疾孩子的受教育权、发展权,给他们以平等的权利、同等的机会,是政府和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多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特教事业,加强了对特教工作的领导,加大了对特教的倾斜。几届县领导多次到特教现场办公,使学校初步形成了用房区域化、环境优美化的格局。

  残疾人是一个弱势群体,但更具有坚强的性格,从今天孩子们的举手投足,一颦一笑足见他们对生活的热爱。谁能想象展室中的各类精美作品皆是出自残疾学生之手,谁能想象他们能通识各种本资料权属文秘俱乐部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俱乐部职业技术,十指无言也可传情,他们也同样拥有受教育的权力、发展的机会。让我们携起手来,走进残疾孩子中,关注他们、关心他们、关爱他们。

  同志们,残疾人事业是一项公益事业,是一项社会事业,更是一项慈善事业,需要政府和会社会的共同关怀和支持。良心使然,道义使然,责任使然!让我们向渴望平等的残疾孩子献出友爱之心,伸出友爱之手,扶助他们回归主流,走和社会。为最终实现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崇高目标而努力奋斗!

  联合国致力于提高残疾人地位的努力

  由于精神的、身体的和感觉上的损伤,世界上有5亿多的人患有残疾。无论他们生活在世界上的什么地方,他们的生活常常由于身体上的或社会上的障碍而受到限制。而其中大约80%的残疾人生活在发展中国家。

  残疾人常常由于众人的偏见和无知而遭到歧视,而且往往难以获得基本的生活设施。这是一种“默无声息的危机”,不仅影响到残疾人自己和他们的家庭,而且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因为在这样的社会中,人类潜能的一个重要的资源库被忽视了。残疾往往是由于人类的活动而造成的,或者仅仅由于不小心而造成,因此,国际社会应该提供援助来结束这种“默无声息的紧急情况”。

  自建立伊始,联合国一直在寻求提高残疾人的地位,改善他们的生活。联合国对残疾福利和权利的关注基于该组织的成立宗旨,即倡导全人类的人权、基本自由和平等。正如《联合国宪章》、《世界人权宣言》、《国际人权盟约》及其他相关人权规范所确认的,残疾人和正常人一样拥有在平等的基础上行使他们的公民、政治、社会和文化权的权利。

  联合国专门机构对改善残疾人的状况的贡献是显著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供了专门的教育;世界卫生组织在健康和预防上提供了技术上的支持;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支持残疾儿童的项目,并在与非政府组织国际康复会的合作中提供技术援助;国际劳工组织推动残疾人进入劳动市场,并通过国际劳动标准和技术合作活动提高了经济的融合。

  联合国大会于2006年12月13日通过《残疾人权利国际公约》。

  我国相关节日:全国“助残日”

  1990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并决定于1991年5月15日起在全国实施。根据《保障法》第48条规定:“每年5月的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从此,每年5月的第三个星期日,就在全国开展轰轰烈烈的助残日活动。我们不能看不起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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