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继续医学教育合格证办理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我市办证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发证书对象
拟于2009年晋升正高级职称及中药、中医护理、中西医结合专业拟晋升副高级职称人员。
二、I类学分认定标准
参看《关于中医药专业省晋级人员继续教育I类学分的补充通知》(大继委办发[2008]3号)、《关于继续医学教育I类学分认定有关事宜的通知》(辽继医教发[2008]11号)、《关于大连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的补充通知》(大继委办发[2007]3号)和《大连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大卫发[2003]38号)。
三、办理合格证需提交的材料
1.2004~2008年,每年均验证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交《辽宁省继续医学教育登记手册》各年度审核表首页及与其对应的I类《学分证书》原件(含5年内国家级I类学分10学分以上);
2.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1张;
3.《大连市2009年省晋级人员年度考核汇总表》(附件1、2)一式一份及电子版。
四、办理时间
详见附件3.
五、其他说明
1.原件按汇总表排序;
2.各年度审核表首页中“单位审核意见”栏要求印章齐全,并与I类学分证书原件一起按时间顺序装订整齐;
3.各单位需把西医药及中医药晋级人员区分开并分别上报;
4.大连市2009年省晋级人员年度考核汇总表必须以打印字或者正楷上报,工整清晰,且各项内容必须填全,缺一不可;
5.各单位须按上述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六、办理地点、联系电话
大连市医学会205房间,电话:84302286.
附件1:大连市2009年省晋级人员年度考核汇总表(西医药).doc
附件2:大连市2009年省晋级人员年度考核汇总表(中医药).doc
大连市继续医学教育管理中心
二OO九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