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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肉禁忌事项

2012-08-30 19:17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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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草纲目》称:“羊肉同醋食伤人心”。羊肉大热,醋性甘温,与酒性相近,两物同煮,易生火动血。因此羊肉汤中不宜加醋。羊肉中含有丰富的蛋白质,而茶叶中含有较多的鞣酸,吃完羊肉后马上饮茶,会产生一种叫鞣酸蛋白质的物质,容易引发便秘;若与南瓜同食,易导致黄疸和脚气病。

羊肉好吃应适可而止羊肉甘温大热,过多食用会促使一些病灶发展,加重病情。另外,肝脏有病者,若大量摄入羊肉后,肝脏不能全部有效地完成蛋白质和脂肪的氧化、分解、吸收等代谢功能,而加重肝脏负担,可导致发病;经常口舌糜烂、眼睛红、口苦、烦躁、咽喉干痛、齿龈肿痛者及腹泻者均不宜多食。

忌用铜器烹饪《本草纲目》记载:“羊肉以铜器煮之:男子损阳,女子暴下物;性之异如此,不可不知。”这其中的道理是:铜遇酸或碱并在高热状态下,均可起化学变化而生成铜盐。羊肉为高蛋白食物,以铜器烹煮时,会产生某些有毒物质,危害人体健康,因此不宜用铜锅烹制羊肉。

1.忌铜器:不宜多食烤羊肉串。

2.不宜食用反复剩热或冻藏加温的羊肉。

3.有内热者不宜应多食。

4.服用泻下药峻泻后不宜食用。

5.不宜食用未摘降除甲状腺的羊肉。

6.不宜与乳酪同食。

7.不宜与豆酱、醋同食。

8.不宜与荞麦同食。

9.服用中药半夏、菖蒲时禁忌食用。

10.烧焦了的羊不应食用。

11.未完全烧熟或未炒熟后不宜食用。

12.不宜用不适当的烹制方法烹制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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