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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碱注意事项

2012-09-07 22:56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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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其他茶碱缓释制剂一样,该品不适用于哮喘持续状态或急性支气管痉挛发作的患者。

2.应定期监测血清茶碱浓度,以保证最大的疗效而不发生血药浓度过高的危险。

3.肾功能或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年龄超过55岁特别是男性和伴发慢性肺部疾病的患者,任何原因引起的心力衰竭患者,持续发热患者。使用某些药物的患者及茶碱清除率减低者,在停用合用药物后,血清茶碱浓度的维持时间往往显著延长。应酌情调整用药剂量或延长用药间隔时间。

4.茶碱制剂可致心律失常和(或)使原有的心律失常恶化;患者心率和(或)节律的任何改变均应进行监测和研究。

5.低氧血症、高血压或者消化道溃疡病史的患者慎用该品。

6.对该品过敏的患者,活动性消化溃疡和未经控制的惊厥性疾病患者禁用。

7.该品可通过胎盘屏障,也能分泌入乳汁,随乳汁排出,孕妇、产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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