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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菌操作原则-主管护师考试

2013-12-02 13:50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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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菌操作原则是主管护师考试需要了解的知识点,医学|教育网小编搜集整理了相关资料,便于各位同学复习备考,顺利通过考试!

  1、环境要清洁,进行无菌操作前半小时,须停止清扫地面等工作。避免不必要的人群流动,防止尘埃飞扬。治疗室应每天用紫外线消毒一次。

  2、进行无菌操作时,衣帽穿戴要整洁。帽子要把全部头发遮盖,口罩须遮住口鼻,并修剪指甲、洗手。

  3、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应分别放置。无菌物品不可暴露在空气中,必须放于无菌包或无菌容器内,无菌物品一经使用后,必须再经灭菌处理后方可使用。从无菌容器中取出的无菌物品,虽未使用,也不可放回无菌容器内。

  4、无菌包应注明物品的名称、消毒灭菌日期,并按日期先后顺序排放,医学教|育网搜集以便取用,放在固定的地方。无菌包在未污染的情况下,可保存7-14天,过期应重新灭菌。

  5、取无菌物品时,必须用无菌持物钳(镊)。未经消毒的用物不可触及无菌物或跨越无菌区。

  6、进行无菌操作时,如器械、用物疑有污染或已被污染,即不可使用,应更换或重新灭菌。

  7、一份无菌物品,只能供一个病员使用,以免发生交叉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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