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县卫生进修学校:
为贯彻《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培训工作,规范管理,逐步完善乡村医生终身学习制度,根据浙江省乡村医生培训学校《关于下发〈浙江省第二轮乡村医生注册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乡医〔2009〕1号)、《关于第二轮乡村医生注册培训教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乡医〔2009〕2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我县第二轮乡村医生注册培训计划,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依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经我县卫生局注册的乡村医生(不包括已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的)。
二、培训内容
(一)农村卫生服务政策法规30学时
(二)农村社区常用急救技术97学时
(三)农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综合管理52学时
(四)农村公共卫生服务技术44学时
共计223学时,其中集中培训101学时(面授72学时,实践实训29学时),自学122学时。
三、培训形式
培训以集中面授、实践实训及自学三种形式进行。集中面授以网络视频直播和各培训辅导站的集中辅导教学为主要形式,自学提供书面讲义、教学光盘、网络学习内容等多种教学资料,以解决工学矛盾,提高培训实效。
(一)专家视频直播授课
部分培训教学内容,邀请专家通过浙江省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平台进行网上实时授课,乡村医生就近在所在地乡或村集中实时收看。
(二)分校、辅导站面授
根据培训内容,乡村医生在县乡村医生培训辅导站即县卫生进修学校参加集中面授,听取课程内容讲解、辅导。
(三)自学和答疑
根据培训要求,由浙江省乡村医生培训学校编写教学讲义,制
作课程内容的教学课件光盘,编写考前辅导答疑资料,在浙江卫生网(http://www.zjwst.gov.cn)、省乡村医生培训网(http://xcyspx.zjmc.net.cn)等网站发布教学课件和相关学习资料,供乡村医生自学。
(四)实践基地实训
乡村医生在实践基地完成以农村社区常用急救技术为重点的实践实训,进一步巩固所学的技能和技术(我县实践基地另发文确定)。
四、培训管理体系与职责
乡村医生注册培训工作实行省、市、县(市、区)三级培训领导体制与运行机制,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在完成纸质报名的基础上,配合完成浙江省乡村医生注册培训管理信息系统有关工作,逐步实现乡村医生培训教学管理的现代化。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并做好本辖区乡村医生培训报名工作,县卫生局、乡村医生培训辅导站做好资格审核和汇总上报工作。根据实践实训的内容与要求,在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急救中心、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遴选乡村医生注册培训实践基地,报市卫生局确定。协调乡村医生实践实训工作。监督本辖区培训辅导站和实践基地的培训工作。
乡村医生培训辅导站在县卫生局的领导下,做好本辖区乡村医生培训的教学与管理、师资选派与培训等工作,接受市乡村医生培训分校的业务指导。
各实践基地按实践实训要求,选派高素质卫技人员参加师资培训,承担农村社区常用急救技术为重点的乡村医生实践实训教学任务,按有关规定评定乡村医生实践实训成绩,并将成绩报培训辅导站。
五、考核与成绩评定
培训考核成绩由面授到课率、实践实训和书面考试三部分组成。其中,面授到课率占20%,由县乡村医生培训辅导站和市乡村医生培训分校根据面授到课率评定相应成绩;实践实训的考核成绩占30%,由乡村医生注册培训实践基地评定;书面考试占50%,由省乡村医生培训学校组织全省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我县考试考点设置在乡村医生培训辅导站。培训考核成绩以加权合计总分60分为合格。
六、培训工作进程安排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2009年3月21日前完成)
(二)骨干师资培训(2009年3月下旬)
(三)面授、自学与实践实训(2009年4月-6月)
(四)全省统一书面考试(2009年6月)
七、培训收费
培训费用按省物价局审批标准收取,培训费570元/人,讲义资料费30元/人,合计600元/人。待乡村卫技人员素质提升工程专项资金补助到位后凭发票可予以一定比例报销(另发文通知)。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