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各乡镇卫生院、卫管会:
廷坪乡乡村医生林先江,男,1977年12月出生,2003年录取为乡村医生,执业地点为塘里村卫生所,证书号350121000574.经查,乡医林先江,自2005年起,未经批准和办理乡医执业变更注册手续,擅自离开塘里村卫生所,在福州市鼓楼区义井村卫生所和永康诊所私自执业,开展诊疗活动,先后于2005年10月和2007年2月为两名患者输液后,造成不良后果,现被福州市鼓楼区公安局取保候审。
据福州市鼓楼区卫生局提供证明,林先江仅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未在鼓楼区卫生局注册登记,该行为属于非法从事医疗活动。
鉴于乡医林先江擅自离岗在外,从事非法医疗活动,造成不良后果,情节十分严重,其行为已违反了《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以及《福建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现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福建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注销林先江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执业注册,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同时予以除名处理,并通报全县。
县卫生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规模较大的乡村医生整规活动,同时结合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专项整治工作,对乡村医生执业行为进一步整顿规范,对擅自离岗、长期不在岗等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乡村医生予以除名,并在媒体和网站上进行公示。同时,要求各乡镇卫生院要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对乡村医生的职业道德、医德医风的教育,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