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福建省卫生厅近日制定下发《福建省2010~2012年村卫生室技术支持工作方案》,决定用3年时间面向全省注册在岗的乡村医生进行技术支持培训工作,不断加强全省乡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健全村卫生室在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中的网底功能,确保实现城乡卫生事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该工作方案提出将村卫生室技术支持工作与乡村医生在岗培训工作相结合,坚持集中、就近培训为主,在岗自学为辅的原则;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实用为目的,规范管理,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注重实效,推动全省村卫生室技术支持工作的开展,切实提高乡村医生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到2012年,完成对全省注册在岗的乡村医生进行卫生部村卫生室技术支持第一批10项急救技术应用项目轮训。
福建决定,2010年,各设区市遴选1~2个县(市、区)试点开展卫生部村卫生室技术支持第一批3项(淹溺、急性有机磷杀虫剂中毒、四肢骨折)急救技术应用项目培训工作;2011年,各设区市全面开展卫生部村卫生室技术支持第一批5项(淹溺、急性有机磷杀虫剂中毒、四肢骨折、心脏呼吸骤停、急性酒精中毒)急救技术应用项目培训工作;2012年,各设区市全面开展卫生部村卫生室的技术支持第一批其余5项(眼外伤、开放性腹腔脏器损伤、脊柱脊髓损伤、中暑、急性呼吸道梗阻)急救技术应用项目培训工作。
福建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把村卫生室技术支持培训工作作为进一步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提高村卫生室服务能力的一项重要工作。各乡村医生培训点要做好对乡村医生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和考核工作,各设区市卫生局每季度要对培训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省卫生厅将不定期对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效果评价。
按照方案规定,福建省乡村医生培训中心组织参加卫生部村卫生室技术支持师资培训班的省级师资进行授课,逐级培训师资,严格教师资格,确保师资质量。村卫生室技术支持培训主要带教师资必须由县(市、区)级及以上医院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担任并经统一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教学工作。继续实行乡村医生在岗培训登记制度,对乡村医生参加培训活动的名称、形式、学时、日期、考核结果等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