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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2010年天津市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能机构的通知

2010-04-19 15:21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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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牧医〔2010〕61号

有农业的区县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0年我市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根据农业部《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和《农业部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农医发〔2010〕14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2010年天津市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职能机构,其人员组成及职责如下:

  一、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领导小组

  (一)人员组成

  组 长:王红军 市畜牧兽医局局长

  副组长:王祥玉 市畜牧兽医局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

  成 员:杨克光 局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

  樊航奇 局党委委员、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苏润昌  局党委委员、组织(宣传)处处长

  李志荣  兽医处处长

  张永跃  法规处处长

  赵传丰  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

  有农业的区县畜牧兽医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

  (二)机构职责

  负责全市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检查指导。

  二、考区办公室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领导小组下设考区办公室,设在市局兽医处。

  (一)人员组成

  主 任:李志荣 兽医处处长医学教育 网搜 集整理

  副主任:张永跃(常务) 法规处处长

  王志成 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周友明 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成 员:张燕华 李会生

  有农业的区县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分管局长

  (二)机构职责

  制定本考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具体措施;负责本考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管理;指导考点办公室工作;负责接收或者转发报名信息、试卷、答卷、答题卡、成绩单、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等;负责复核考生报名资格;负责打印核发准考证;负责整个考试过程的机要存放;负责处理考试期间本考区发生的突发重大事件和违纪违规行为;负责收取考点上交的考试费用等其他有关事宜。

  三、考点办公室

  (一)人员组成

  同考区办公室

  (二)机构职责

  负责本考点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负责受理考生报名,核实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审核考生报名资格;负责指导考生填写报名信息表,按照统一要求处理考生信息;负责收取考试费用;负责核发《准考证》;负责安排考场,组织培训监考人员;负责接收考点的试卷、答题卡,负责整个考试过程的机要存放;负责组织实施考试;考试结束后,负责清点、销毁试卷,清点、寄送答卷、答题卡;负责分发成绩单并受理成绩查询,转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负责处理考试期间本考点发生的突发事件和违纪违规行为;负责其他有关事宜。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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