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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吉安市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的通知

2010-05-06 16:10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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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农业局:

  为做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按照《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根据省里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吉安市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市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尹洪泉

  副组长:龙洋、周永生

  成员:刘慕娟、刘传祥、龙小伟、朱军平、朱淑琴

  领导小组下设考点办公室,设在吉安市畜牧兽医局,周永生兼任主任,朱淑琴兼任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市畜牧兽医局有关人员组成。

  考点办公室具体职责:

  (一)负责本考点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工作;

  (二)受理考生报名确认工作,指导考生填写报名表,核实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收取考试费用,审核考生报名资格;

  (三)转发《准考证》;

  (四)安排考场,组织培训监考人员;

  (五)接收本考点的试卷、答题卡,负责考试前的机要存放;

  (六)组织实施考试;

  (七)考试结束后,清点、销毁试卷,清点、寄送答卷、答题卡;

  (八)转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九)处理考试期间本考点发生的突发重大事件和违纪违规行为。

  二○一○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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