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方案
APP下载

扫一扫,立即下载

医学教育网APP下载
手机网
手机网栏目

手机网二维码

微 信
医学教育网微信公号

官方微信

搜索|
您的位置:医学教育网 > 卫生网校 >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 > 正文

关于成立辽宁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的通知

2010-04-12 16:34 医学教育网
|

各市畜牧兽医(动物卫生监管)局:

  为切实做好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辽宁考区的考务管理工作,确保顺利完成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任务,省局决定成立辽宁考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辽宁省的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宋树才 省畜牧兽医局局长

  副组长:付景武 省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李作义 省畜牧兽医局总兽医师

  成员:吴耀明 省畜牧兽医局监督与医政处处长

  孙永祥 省重大动物疫病应急中心主任

  冷东省 重大动物疫病应急中心副主任

  王姗姗 省畜牧兽医局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重大动物疫病应急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冷东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是:制定本考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具体措施;负责本考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管理;指导考点办公室工作;接收或者转发报名信息、试卷、答卷、成绩单、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等;复核考生报名资格;生成并核发准考证;处理考试期间辽宁考区发生的突发重大事件和违纪违规行为;负责本考区考试费标准制定、收取以及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核考生考试考务费的退还等工作。

  各市局要按要求抓紧时间落实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相关组织机构,具体负责本市的考务工作,并于4月25日前将考点领导小组成立情况报省局备案。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二日

报考指南
特别推荐
医学教育网医学书店
  • 老师编写
  • 凝聚要点
  • 针对性强
  • 覆盖面广
  • 解答详细
  • 质量可靠
  • 一书在手
  • 梦想成真
题库软件

题库软件:热卖中

题库设计紧扣考试大纲、考试教材、考试科目。符合考试题型与考试科目,考试资料丰富,免费试用。

  • 1、凡本网注明“来源:医学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医学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医学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

    4、联系方式:

    编辑信箱:mededit@cdeledu.com

    电话:010-82311666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