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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通告 第1号

2010-06-17 11:35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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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委员会第4号公告》的规定,现就广西壮族自治区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

  1.具有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2.2009年1月1日前,不具有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但具有兽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3.2010年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应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

  (二)报名方式、时间与地点。

  20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采取首先由考生网上报名,再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确认、缴费的程序进行。

  1.考生首先登录中国兽医协会网(www.cvma.org.cn)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10日至7月24日。考生网上报名时,应准备小二寸正面免冠近照电子照片(电子照片尺寸为33mm×48mm,宽390像素×高567像素,分辨率不低于300dpi,jpg格式,24位RGB真彩色,文件大小不超过40KB)。

  2.现场确认时间为8月2日至8月13日。现场确认地点由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自主选定,考生到各自主选定的市进行现场确认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2)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或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不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但在2009年1月1日前取得兽医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应当提交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2010年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或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在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提交考生所在学校院系证明1式2份(格式证明可在中国兽医协会网www.cvma.org.cn下载,已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不提供学校院系证明)。

  3.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网上报名时生成的“网报号”。

  4.符合报名条件的,由自治区考区办公室核发准考证。

  5.自治区各市报名确认地详细地址:

市名
报名确认地点详细地址
咨询电话
南宁市
南宁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四楼406室
南宁市友爱北路55号
0771-3132361
柳州市
柳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办公大楼三楼证章管理科
柳州市柳石路139之四号
0772-3113644
桂林市
桂林市动物卫生监督所315室
桂林市临江路1号
0773-5868210
梧州市
梧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梧州市三龙路18号
0774-3898212
北海市
北海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北海市光明街5号
0779-2208192
防城港市
防城港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农业局二楼监督所办公室)
防城港市港口区兴港大道
0770-2881091
钦州市
钦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四楼
钦州市五马路159号
0777-2108816
贵港市
贵港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贵港市港北区人民路老社巷1号院
0775-4214313
玉林市
玉林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玉林市玉州区西聚路18号
0775-2098122
百色市
百色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兽医医政药政科104室
百色市中山东宁巷94号
0776-2828729
河池市
河池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四楼
河池市南新西路78 号
0778-2298341
来宾市
来宾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来宾市维林大道新城一巷6号
0772-4274408
崇左市
崇左市水产畜牧兽医局三楼315室
崇左市德天路5号
0771-7835520
贺州市
贺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贺州市平安西路3号
0774-5275986

  6.自治区考务办公室电话:0771-2817835.

  自治区考区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771-3936175.

  二、考试缴费标准及方式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0]183号)”规定。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在广西考区报名的考生收费标准为:每人收取考试费用共计300元整(包括代农业部收取的80元考务费)。医学教 育|网搜 集整理

  考生到报名所在地水产畜牧兽医局或动物卫生监督所进行现场确认时,要同时缴纳考试费用。

  三、准考证领取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应于10月8日至10月15日,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其自主选定的县级畜牧兽医部门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时间为10月24日。具体安排为:

  试卷一、试卷二:10月24日上午9:00-12:00.

  试卷三、试卷四:10月24日下午14:30-17:30.

  2.考试地点。广西考区考试地点,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全区各市考试报名实际情况最后确定,并于10月8日前向考生公布。

  (二)考试内容、方式和科目。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发布的《20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为准。

  20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考试分为四张试卷,每张试卷100道题,每张试卷分值为100分,四卷总分为400分。各卷的具体科目为:

  试卷一:基础科目。包括动物解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动物生理学、动物生物化学、兽医病理学、兽医药理学和兽医法律法规;

  试卷二:预防科目。包括兽医微生物与免疫学、兽医传染病学、兽医寄生虫学和兽医公共卫生学;

  试卷三:临床科目。包括兽医临床诊断学、兽医内科学、兽医外科与外科手术学、兽医产科学和中兽医学;

  试卷四:综合应用科目。包括猪、牛、羊、鸡、犬、猫和其他动物疫病的临床诊断和治疗。医学 教育|网搜 集整理

  (三)考试须知。

  1.考生报名前应当认真阅读《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可在中国兽医协会网www.cvma.org.cn上查阅),并自觉遵守。

  2.考生应按照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要求的时间、地点和考场参加考试。

  3.考生考试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及2B铅笔、橡皮等必要的文具。

  4.携带手机和具有存储、录效等功能的电子产品进入考场均属违规行为。

  5.请于开考前30分钟达到考场。

  五、考试成绩与资格授予

  (一)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评卷工作结束后,考试成绩由农业部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发布。

  (二)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20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待考试结束后,由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确定并公布。

  (三)通过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人员,由农业部统一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报名时未提交毕业证书的2010年应届毕业生,成绩合格的,领取执业兽医资格证书时应当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

  六、考试复习与辅导

  考生可到当地新华书店购买由农业部编印的《20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和《20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应试指南》(上、下册)辅导教材,进行复习、备考。全区各级水产畜牧兽医管理部门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特此通告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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