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素痣的诊断原则具体都包括什么?这个知识点是全科主治医师考试需要掌握的内容,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如下,希望可以帮助大家复习掌握。
1、基本损害一般为直径<6mm的斑疹、丘疹、结节,疣状或乳头状,多为圆形,界限清楚,边缘规则,色泽均匀。
2、数目多少不等,单个、数个,甚至数十个,有些损害处可有一根至数根短而粗的黑毛。
3、由于痣细胞的色素含量不同,临床上可呈棕色、褐色、蓝黑色、黑色或正常肤色、淡黄色、暗红色等。日晒可增加暴露部位色素痣的数量。
4、根据痣细胞的分布部位,可分为交界痣、皮内痣和混合痣。
(1)交界痣
出生时即有,或出生后不久发生,通常较小,直径1-6mm,平滑,无毛,扁平或略高出皮面,淡褐色至深褐色斑疹。身体任何部位都可以发生。
(2)混合痣
外观类似交界痣,但可能更高起,有时有毛发穿出,多见于儿童和少年。
(3)皮内痣
成人常见,呈半球形隆起的丘疹或结节,直径数毫米,表面光滑或呈乳头状,或有蒂,可含有毛发。皮内痣一般不增大,多见于头颈部。
5、色素痣
不稳定,常经历成熟至衰老的生长演化过程。痣开始多为小而平的交界痣。以后大多发展为混合痣,最后变为皮内痣。交界痣恶变时,局部常有轻微灼热和刺痛,边缘处出现卫星小点,如突然增大、颜色加深、有炎症反应。当出现破溃或出血时,要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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