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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宝鸡市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通知

2017-11-02 13:33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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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发布了2017年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大家编辑整理了,2017年宝鸡市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通知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各县区人社局、卫计局: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陕人社函〔2017〕82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7年度基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适用于全市县域内县级医院、县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乡镇(街道)卫生院、村卫生室、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县域内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在职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职称。(县级医院、县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以下简称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乡镇(街道)卫生院、村卫生室、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县域内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统称为乡镇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

二、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应注重业绩和贡献,晋升高级职称人员须在近5年的个人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二)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县级公立医院除外),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申报人员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1申报。当年能够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以提前使用。申报人员单位须填写《宝鸡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状况表》(附件1)。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4〕17号)要求,县级公立医院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医务人员不再受编制岗位数量限制,实行评聘分开。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均应参加基层卫生专业实践能力考核。考核合格后才能取得参加下一阶段评审的资格。

当年退休人员,不列入参加评审范围。调入我省县域内医卫生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不满2年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适用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政策。

(三)申报人员平均每年在基层(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参加本专业工作不少于40周,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审核。

(四)学历、资历条件。申报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职称人员,必须具有本专业学历,受聘担任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5年,同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从事医疗卫生工作满25年;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0年,后取大专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5年;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后取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满15年。

(五)业绩条件。根据《陕西省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业务技术能力要求标准,申报人员围绕“工作数量、技术能力、服务质量”三个方面提供近五年来工作业绩情况报告,“工作业绩情况报告”由单位进行审核盖章确认。

(六)论文条件。申报人员不要求提供科研论文或课题,可用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病历、诊治专题报告、病案分析等替代论文作为评审业绩的重要内容。

设病床的医疗机构临床类申报人员,须提交本人任现职期间主治(持)的原始病历复印件3份(不同年度各1份).

①所提供病历应遵循《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要求,包括住院病历、疑难(死亡)病案讨论、会诊.抢救记录等。

②所提供病历应具有代表性,能够反映申报人员诊治疑难病例、主持危重病人抢救、主持查房、主持病例讨论等的能力水平。

③所提供病历应真实有效,须为医院病案室存档病历的复印件.对原病历不得修改,不得重新撰写.严禁杜撰、编造病历。

对于不设病床的门诊部、诊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机构临床类申报人员,可不提供病历,但须提供专题报告。

专题报告是申报人员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的经验和体会,能反映其专业实践能力和水平的书面报告。申报人员应选择本人任现职期间主持、参与开展的,且具有较髙代表水平的疑难复杂病例、实验室技术、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结合国内外同行的先进技术和经验进行分析、讨论,参考文献要明确注明出处,专题报告须按规定格式书写。

(七)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按照《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职称评审统一要求的通知》(陕人社函﹝2017﹞44号)文件要求,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

(八)继续教育条件。从2013年开始,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小时,专业科目不少于56小时。拟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在上报评审材料时,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各年度参加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进行年度审验并盖章确认。在职称评审材料上报时按照职称申报渠道同时上报。同时在任现职期间,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累计60天以上,由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出具进修证明。

(九)援外、援藏、援疆医疗队员。对符合晋升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职称的援外、援藏、援疆医疗队员,评审时按照我省《关于新时期加强援外医疗队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实施办法》执行。对在重大灾害事件救援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审时优先评定。申报人提供相关文件佐证资料。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受到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一年申报;

2、医疗事故责任者,延迟三年申报;

3、医疗差错者,延迟一年申报;

4、受到党政纪处分者,在处分期内不得申报;

5、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对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病历、成果者,一经查实,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并延迟三年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员提出评审申请,用人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并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申报人员学术技术水平和职业操守。单位要对审核通过人员的申报材料在单位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按照管理权限逐级审核并上报。

个人须承诺申报材料真实有效,提交个人签字的《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3)。用人单位应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发现用人单位违反政策规定的,视情节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考核方式

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职称实践能力考核科目为“专业能力”,采取“人机对话”(计算机答题)的方式进行,考核题型均为客观选择题,总分为100分,时长120分钟。

(三)、报名程序及有关要求

今年申报人员资格先由各县区人社局、卫生计生局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各县区、各单位将《陕西省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职称实践能力报名申报表》汇总表(一式三份纸质及电子版)盖章及以身份证号命名的小二寸白色背景电子照片整合后,统一上报到市卫生计生局,汇总后上报省卫计委职改办,不受理个人直接上报的和越级上报的评审资料。

实践能力考核成绩公布后,各县区按照要求将成绩合格人员申报材料报市局进行复审,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参加实践能力考核成绩无效。

(四)、违纪处理

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职称实践能力考核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要求进行。凡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病历、剽窃他人成果者,一经查实,延迟三年申报。

四、报送材料要求

(一)评审表格

1、各县区须提交推荐评审的文件,说明被推荐人的姓名、参加评审的系列、专业、级别、推荐理由及公开监督情况等;

2、各县区填报《陕西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申报简表》(附件4)一式五份,根据《<申报简表>填表说明》(附件5),按中医、西医副高级级别分别填写。

报送《申报简表》时,还须报送电子版,文件格式按《申报简表》的内容和格式,在Windows下用Excel编写。填写的内容务必准确,由主管单位职改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凡填写不准确或未按要求填写的后果自负。

申报人员填写《陕西省卫生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表中“基层单位和呈报单位意见”栏内应写明“同意推荐×××同志晋升基层卫生×××专业×××任职资格”;此外还应注明单位推荐形式、结果和公示情况。提交《陕西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量化考核表》一份、《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份。

(二)评审资料

1、报送的材料须是任现职期间的材料,评现职使用过的材料不能再使用;材料可打印或用钢笔书写,字迹工整,易于辩认。

2、卫生专业高级职称必须按《陕西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专业目录》(附件7)规范的专业名称及代码申报。报考专业代码为001-060、086-100、102的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中医专业及节育技术专业参评人员,还需提供执业医师证书及注册证书。

3、申报人员身份证、本专业各学段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证及注册证、专业技术职务聘书(近5年)、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由各县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查,报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分别装订)。

4、申报人员提交能代表本人业务水平的病历、专题工作报告。

5、报送材料要求一人一袋,袋面粘贴《评审材料目录》(附件7),填清材料的内容及数量。材料袋必须结实耐用,确因材料较多需要一人多袋的要进行捆扎,并在每份袋面注明姓名和单位。

6、单位对报送的各项材料,须严格按《陕西省卫生、中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公开监督实施办法》审核,并在背面粘贴《陕西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公开监督卡》(附件8),且如实填写监督内容,并将公示及监督情况填入个人评审表单位意见栏内。

7、计算从事本专业年限、任职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学历(学位)证书颁发、论文发表、科研成果获奖、科研课题结题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

8、提交两寸近期蓝色背景免冠证件照5张(评审表贴3张,另2张背面注明本人姓名交评委会保存,用于办理资格证书)。

9、申报人员签字、单位盖章的《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一份。

10、报送材料中所有复印件要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并按照如下顺序排列:

(1)各县区须提交推荐评审的文件一份并附参评人员名单。

(2)材料袋内资料装订顺序:①目录②身份证复印件③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④资格证、执业证(照片页、内容页、审验页)⑤聘任文件或证书⑥继续教育证书(照片页、学习内容页、审验页)⑦各类荣誉证书⑧论文或专题报告复印件(含封皮、目录、正文)。以上资料纸张均为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论文原件、病历原件、评审表、量化表、考核表。上述资料除推荐文件和委托评审函外一并装入牛皮纸袋内。

五、几点要求

1、严格掌握政策。各县区在审核申报资料时,要严格执行文件规定,不得随意扩大适用范围。

2、严格执行岗位管理规定。根据岗位设置,出现岗位空缺方可申报职称晋升;单位没有空缺岗位,不得申报。

3、严格职称申报审查规定,确保资料真实有效。各县区应按照文件规定,本着高度负责的原则,对申报人员的身份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和错填瞒报,尤其对申报材料中的重要证件(资料)要进行认真核实。对弄虚作假、隐瞒、歪曲事实真相的,或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谋取利益的,将按规定严肃处理;发现申报人申报材料涉嫌造假的,一经查实,延迟3年申报;单位涉嫌造假的,取消该单位申报资格。

4、严肃职称申报工作纪律。各县区对本县区职称申报工作负直接责任,要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确保本县区高级职称申报工作公开、公正,符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好基层卫生高级职称申报工作。

附件:点击下载.docx

1.宝鸡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状况表

2.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病历材料提供要求

3.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4.陕西省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申报简表

5.《申报简表》》填表说明

6、陕西省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专业目录

7、评审材料目录

8.陕西省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公开监督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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