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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眉山市2017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

2017-08-29 17:39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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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发布的四川省2017年中医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相关要求通知。四川省眉山市卫计委提出了四川省眉山市2017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如下,请相关考生及时确认。

一、时间安排

9月18日: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级有关部门。

9月19日:洪雅县、丹棱县、青神县。

9月20日:东坡区、彭山区。

9月21日:仁寿县。

二、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材料的要求、顺序、规格等严格按川卫办发〔2017〕124号有关规定执行,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2.按要求上传本人照片及相关材料。

3.所有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双面印制,《评审表》须用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制的标准式样(须左侧胶装),《综合信息表》、《公示表》必须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评审表、信息表等相关表格内容须填写完整。

4.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结果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材料须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5.卫生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成果证书、居民身份证须准备原件备查。

6.编制内人员任现职以来聘用证明,以人社部门批复材料为准。

7.所有复印件材料须审查人签署姓名并加强审查部门鲜章。

8.今年实行网上缴费,通过省卫生计生委职改办资格审核后人员于2017年10月30日前自行完成网上缴费,不受理现场缴费。

三、各区县卫计局、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负责收集、审核本区县、单位的申报材料,填写《四川省卫生技术高级职务申报人员名册》(纸质盖章及电子文档),按规定时间统一报送市卫生计生委人事科,个人单独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李晨曦、胡燕、李玉琴、38195531.

友情链接:四川省2017年中医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相关要求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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