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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16年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

2016-08-18 11:03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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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了天津市2016年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具体如下:

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委直属各单位,医学院校及附属医院,有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2016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匚⒛16〕100号)精神,为做好2016年卫生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6年卫生技术高级职称评审相关工作安排见附件1,其中各单位申报材料时间为9月28日-10月14日,单位具体报材料时间安排见附件2,评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照《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天津市社科研究系列卫生事业管理专业职称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申报2016年社科研究卫生事业管理专业高、中级资格的,备单位于上述时间按有关要求上报论文鉴定材料。

二、职数核定

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卫生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结构比例设置方案的通知》(津人社局发匚2014〕85号)规定,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委直属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及有关单位填报《结构比例数额核定表》,并于8月22日前上报市卫生计生委人事处,具体填报要求见附件3.未经核定职数的事业单位,不予受理参评材料。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其他单位可参照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自主确定推荐数额。

三、评审政策

相关评审政策和附件内容,请点击网址进入详细查阅: http://www.tjwsrc.com/upload/file/20160817/147139689891100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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