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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药事管理与法规复习,以下是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的“《法规》常考点:口岸药品检验所不予抽样情形”,具体相关内容,请考生查看!
口岸药品检验所不予抽样情形
(1)未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书和原产地证明原件,或者所提供的原件与申报进口备案时的复印件不符的;
(2)装运码头与单证不符的;
(3)进口药品批号或者数量与单证不符的;
(4)进口药品包装及标签与单证不符的;
(5)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其他证据证明进口药品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
经典练习题举例
1.口岸药品检验所不予抽样的情形,不包括
A.未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书和原产地证明原件的进口药品
B.批号或者数量与单证不符的进口药品
C.麻醉药品、精神药品
D.包装及标签与单证不符的进口药品
【答案】C
【解析】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可以抽验。抽样完成后,应当在《进口准许证》原件上注明“已抽样”的字样,并加盖抽样单位的公章。
2.关于口岸药品检验所不予抽样情形的说法,错误的是
A.装运码头与单证不符的不予抽样
B.未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书且情况紧急的,给予抽样
C.进口药品批号或者数量与单证不符的不予抽样
D.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证据证明进口药品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不予抽样
【答案】B
【解析】未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书和原产地证明原件,或者所提供的原件与申报进口备案时的复印件不符的,不予抽样。
以上是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规》常考点:口岸药品检验所不予抽样情形”的相关介绍,希望以上内容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