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教育网

切换栏目
当前位置:医学教育网  > 医学百科 > 医学万花筒 > 正文 RSS | 地图 | 最新

08年师承专长执业医师报考

2008-11-11 14:06  来源:医学教育网    打印 | 收藏 |
字号

| |

08年师承专长执业医师报考说明:

1、《执业医师法》颁布以前的人员

(1)在1998年6月26日前已经县级以上中医药管理部门批准取得有效行医资格的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学人员,经过资格考核可以申请参加考试,1999年和2000年未申请参加资格考核的除外;

(2)在1998年6月26日前已经地级以上中医药管理部门审定为确有专长并经县级以上中医药管理部门批准取得有效行医资格的人员,经过资格考核可以申请参加考试,1999年和2000年未申请参加资格考核的除外。

2、《执业医师法》颁布以后的人员

(1)师承人员申请参加中医医师资格考试,需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同等学历;具有经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批准的师承关系合同和《出师合格证书》;连续跟师学习满三年,申请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出师后需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机构中试用期满二年;申请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出师后需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指导老师必须具有医学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临床工作二十年以上;

(2)确有专长人员申请参加中医医师资格考试应具备;从事乡村医生工作十年以上,并经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确认医术有专长;

(3)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机构工作满五年的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中医医师资格考试。

退出
会 搜
特别推荐

1、凡本网注明“来源:医学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医学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医学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

4、联系方式:

编辑信箱:mededit@cdeledu.com

电话:010-82311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