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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关于2020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0-06-10 10:02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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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教育网小编在中南大学的研究生院官网上查阅到了“中南大学关于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为帮助各位报考了中南大学的考生了解,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通知内容如下:

附件下载:

附件1: 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

附件2: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非在职考生)

附件3: 专家推荐书

附件4: 云考场考生使用手册(浏览器版)

附件5: 中南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附件6: 定向培养协议书2020

附件7: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在职考生)

附件8: 思政表现考核表(博士)2020

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情及我校工作实际,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仍不适合举行大规模的线下招生考试,学校经慎重研究,决定对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作适当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考试复试形式

(一)学校不再统一组织线下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由各二级培养单位组织并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进行。

(二)具体实施方案以我校各二级培养单位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请相关考生及时查询;

(三)专项计划。

1.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外语水平由学校统一组织考核,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及能力由各二级培养单位组织考核,均采线上方式。学校根据考核成绩确定录取名单。外语水平考核时间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另行通知,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时间以二级培养单位公布的时间为准。

2.对口支援计划。包括新疆医科大学、江西理工大学、新疆大学三个单位对口支援计划。上述单位按照我校相关要求组织选拔考试考核,并将推荐名单上报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再由学校相关二级培养单位线上组织复试,未参加复试或未达到我校复试要求者不予录取。

二、招生考试复试对象

报考我校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包括报考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普通招考、工程博士及专项计划考生。

三、招生考试复试时间:

2020年6月15日—25日,具体时间由各二级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查看相关二级培养单位网上通知。

四、招生考试复试平台及环境设备要求:

使用中国移动云视讯“云考场”远程面试平台,考生登录端口:https://ykc.hanwangjiaoyu.com/user/login/CSUBST。

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远程考试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考试复试前通过谷歌浏览器登陆“云考场”远程面试平台,使用手机下载云考场移动客户端,安装并熟练操作,并按二级培养单位通知要求进行测试。

1.用于面试设备: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摄像头+麦克风。 

2.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安卓系统智能手机。

3.良好的网络环境和独立安静的考试面试房间。

五、补充提交材料

因我校调整了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方式,报考我校普通招考考生需要补充递交以下材料(需要更新提交材料的其他考生也可按照相关报考要求补充提交),将材料电子扫描为PDF文件,并以“报考院系+报名号+姓名+报考专业”命名后,发至各二级培养单位指定电子邮箱(6月10日前)。补充提交材料如下: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报名网站下载);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4.学士学位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须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5.硕士论文(附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学位论文全文以及通过答辩或即将答辩的证明材料;

6.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

7.专家推荐书2份;

8.学历学籍学位验证材料(报考时学历学位校验未通过考生必须提供);

9.自荐材料。根据本人学习工作情况、思想政治表现进行总结,并对攻博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进行规划;

10.思想政治表现考核表。

六、考生资格审查及报考材料评议

各二级培养单位成立考生资格审查和报考材料评议小组,按照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及相关规定对报考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和材料评议,不符合基本报考条件及专业报考要求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和复试。

七、考试复试内容

包括四个方面:思想政治表现考核、外语水平考核、专业能力考试、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含心理素质测试)。

八、纪律要求

1.考生在考试复试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要求,诚实守信,严禁各种形式的违规和干扰复试秩序的行为。一经查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2.考试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考试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九、其他说明

1.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在新生开学后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照《中南大学研究生入学与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2.学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信息公开

严格按照教育部信息公开的要求,二级培养单位按程序公布考试复试方案和拟录取名单。复试录取结束后,全校拟录取总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十一、复议

考生对考试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在复试结果公布3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先行向所在二级培养单位提出,二级培养单位须及时调查、认真处理并回复考生。考生如对二级培养单位的处理不服,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监督电话:研招办0731-88836820,88836919,纪委0731-88879252。

以上是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的“中南大学关于2020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安排的通知”全部内容,想了解更多医学考研知识及内容,请点击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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