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免费试听
- 免费直播
主讲:柏轩 5月6日 19:30-21:00
预告主讲:赵苪言 5月7日 19:30-21:00
预告相信很多执业药师考生们都非常关注2020年相关考试内容,为了帮助广大执业药师考生及时了解,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如下“生产、经营、使用假劣药的单位行政责任--法规高频考点”内容!请考生查看!希望对你有用!
生产、经营、使用假药的单位行政责任 | 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 以下的罚款 |
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 | |
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十年内不受理其相应申请 |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为境外企业的,十年内禁止其药品进口 | |
生产、经营、使用劣药的单位行政责任 | 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 |
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 |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生产、经营、使用假劣药的单位行政责任--法规高频考点”相关内容,希望以上内容对广大执业药师考生们有帮助!更多执业药师考试相关资讯请关注医学教育网!
相关推荐:
主讲:柏轩 5月6日 19:30-21:00
预告主讲:赵苪言 5月7日 19:30-21:00
预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