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考生正在高效备考2021年执业药师考试,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执业药师备考知识点“药事管理与法规:个例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时限是?”,详细内容如下,希望能帮助广大考生顺利通过执业药师考试!
| 报告主体 | 报告时限 | 不良检测机构审核评价时间 |
|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 | 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15日内”报告 | 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自收到报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 |
| 死亡病例须“立即报告” | 死亡病例调查自收到报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报“同级药监部门和卫生部门”、上一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 | |
| 其他药品不良反应“30日内”报告 | 其他报告应当在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 | |
| 个人 | 新的或者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①经治医师报告;②可以向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报告;③当地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报告 | |
以上就是医学教育网关于“药事管理与法规:个例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时限是?”的相关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更多资讯尽在医学教育网!
相关推荐:

学员讨论(0)














扫一扫立即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