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执业药师考试复习,很多人对此十分关注,为了帮助大家备考,小编整理了“一张表掌握《法规》不予注册vs注销注册的情况”,具体内容如下,请考生查看!
不予注册vs注销注册
不予注册申请的情形 | 注销注册情形 |
①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②“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到申请注册之日不满2年的; ③受过取消执业药师执业资格处分不满2年的; ④甲、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病发病期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不能胜任工作。 | ①死亡或被宣告失踪;②受刑事处罚;③被吊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④受开除行政处分的;⑤因健康或其他原因不能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⑥无正当理由不在岗执业“超过半年”以上者;⑦注册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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