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护士条例》、《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批复》(国函〔2012〕177)。
二、受理范围:受聘于市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内的护士。
三、须提交的材料:
办理护士执业注册的申请材料
(一)《广东省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一份);
(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页纸上)
(三)申请人需提供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卫生主管部门或教育主管部门承认的)护理、助产专业毕业学历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四)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五)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需提供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助产)临床实习证明。
(六)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护士或助产岗位(不含助理护士、护理员岗位)的有效证明。
(七)获准开展健康体检服务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八)正面免冠白底彩照2寸近照2张。
(九)《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含效验)复印件(集体注册提供复印件一份)。
(十)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注册的,应提交由省卫生计生部门指定的二级以上教学、综合医疗机构接收3个月临床护理(助产)培训并考核合格证明。
办理护士延续注册的申请材料
(一)《广东省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三)获准开展健康体检服务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原件);
(四)拟注册执业地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及效验复印件。
办理护士变更注册的申请材料
(一)《广东省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三)拟注册执业地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私人诊所、厂矿学校医务室提供)
注:注册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
办理护士注销注册的申请材料
(一)《广东省护士注销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办理护士遗失补证的申请材料
(一)《广东省护士执业证书遗失补证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三)遗失声明登报的报纸原件(应为整页)。
办理护士重新注册的申请材料
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重新申请注册时,按照护士首次执业注册申请的要求提交材料;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的,还应当提交由省卫生计生部门指定的二级以上教学、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助产)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因吊销《护士执业证书》被注销注册的,护士重新申请注册时,按照首次注册的条件和程序办理注册
四、许可条件: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拟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工作;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四)通过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五)符合广东省卫生和计划委员会护士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规定的健康标准。
五、许可数量:符合许可条件就予以许可。
六、办理程序:韶关市护理学会审批程序
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
市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市护理学会)审查资料
不符合受理条件 符合受理条件
不予受理 补正资料 受理
按规定权限报批
不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
不予批准 批准
申请人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市护理学会)领取证件或批复
七、许可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自行在韶关市卫生局网站下载表格
受理发证:韶关市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
办公地址:韶关市复兴路鑫辉大厦四楼市卫生局窗口
咨询电话:8877843
投诉电话:8774734,6913213
韶关市护理学会
2014-11-13